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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二月,诏曰:“法者,治之正也。
今犯法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帑,朕甚不取!
其除收帑诸相坐律令!”
'4'十二月,文帝下诏说:“法律,是治理天下的依据。
现在的法律对违法者本人做了处罚之后,还要株连到他本来没有犯罪的父母、妻子、兄弟,以至将他们收为官奴婢,朕认为这样的法律十分不可取!
自今以后废除各种收罪犯家属为奴婢及各种相连坐的律令!”
'5'春,正月,有司请早建太子。
上曰:“朕既不德,纵不能博求天下贤圣有德之人而禅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其安之!”
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庙、社稷,不忘天下也。”
上曰:“楚王,季父也;吴王,兄也;淮南王,弟也:岂不豫哉?今不选举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为忘贤有德者而专于子,非所以优天下也!”
有司固请曰:“古者殷、周有国,治安皆千余岁,用此道也;立嗣必子,所从来远矣。
高帝平天下为太祖,子孙继嗣世世不绝,今释宜建而更选于诸侯及宗室,非高帝之志也。
更议不宜。
子启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
上乃许之。
'5'春季,正月,有关官员请求文帝早日确立太子。
文帝说:“朕已不德,不能博求天下贤圣有德的人,将帝位禅让给他,而又说‘早立太子’,这是加重我的不德行为;还是暂缓议定吧!”
有关官员说:“预先确立太子,是为了尊重宗庙和国家,不忘天下。”
文帝说:“楚王,是我的叔父;吴王,是我的兄长;淮南王,是我的弟弟;难道他们不是早就存在的继承人吗?如果我现在不选择贤能之人为帝位继承人,而说必须传位给儿子,世人将认为我忘记了崐贤能有德的人,而专私于自己的儿子,这不是以天下为重的作法!”
有关官员坚持请求说:“古代殷、周建国之后,都经历了 一千多年的长治久安,它们都采用了早立太子的制度;天子必须从儿子之中确立继承人,这是由来已久的了。
高帝平定天下而为汉室太祖,应当子孙相传世代不绝,如果现在舍弃了理应继承的皇子,不立太子,而另从诸侯王和宗室中选择继承人,这是违背高帝愿望的。
在皇子之外另议继承人是不应该的。
陛下诸子中,以刘启年龄最大,他为人纯厚仁慈,请陛下立刘启为太子。”
文帝至此才同意臣下的奏请。
'6'三月,立太子母窦氏为皇后。
皇后,清河观津人。
有弟广国,字少君,幼为人所略卖,传十余家,闻窦后立,乃上书自陈。
召见,验问,得实,乃厚赐田宅、金钱,与兄长君家于长安。
绛侯、灌将军等曰:“吾属不死,命乃且县此两人,两人所出微,不可不为择师傅、宾客;又复效吕氏,大事也!”
于是乃选士之有节行者与居。
窦长君、少君由此为退让君子,不敢以尊贵骄人。
'6'三月,立太子生母窦氏为皇后。
窦皇后是清河郡观津县人。
她有位弟弟窦广国,字少君,幼年时被人拐卖,先后转换了十多家,听说窦氏被立为皇后,便上书自言身世。
窦皇后召见他,核验询问,证实无误,就赐给他大量的田宅和金钱,与其兄长君在长安安家居住。
绛侯、灌将军等人议论说:“我等不 死,命运就将取决于此两人。
他们两人出身微贱,不可不为他们慎选师傅和宾客;否则,他们又有可能效法吕氏以外戚专权,这是大事!”
于是,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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