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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责成他与中国、日本、朝鲜、东印度、印度支那和菲律宾建立联系,并报告它们的社会政治情况。
列宁的推荐书的内容,原是马林来华之后,在一九二二年五、六月间写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报告中提到的。
这份报告共十三页,用德文写的,当时马林在荷兰。
当他把报告寄往莫斯科时,荷兰中央情报所截获了这一邮件。
如今,这一文件保存于荷兰司法部档案处之中!
在这份报告里,马林详细写及他在中国的一系列活动……
正因为马林早已引起警察的注意,所以他在途经科伦坡、巴东、新加坡、香港时,都受到了严格的检查。
尽管如此,马林在路过新加坡时,还是秘密会见了正在那里的印尼共产党人巴尔斯和达尔索诺。
马林尚在途中,荷兰驻印尼总督府一等秘书分别于五月十七日、五月二十六日、五月二十八日三度致函荷兰驻沪代理总领事,密报马林行踪,并寄去了马林的照片。
荷兰外交大臣也于五月十八日致函荷兰驻华公使,要求公使“将荷兰危险的革命宣传鼓动者出现在远东的情况通报中国政府”
。
最为详尽的,要算是荷兰驻沪代理总领事在一九二一年五月三十日致荷兰驻华公使的信:
“不久前,荷属东印度政府电告,谓被从殖民属地驱逐出境的共产党人斯内夫利特已乘‘英斯布鲁克’号汽轮(原名‘阿奎利亚’号)从新加坡来上海。
稍后几日,其同党和支持者巴尔斯亦偕妻动身来沪。
……
“‘英斯布鲁克’号将于六月初抵沪。
……
“此间,我已将他们即将来沪一事通知各捕房。
“鉴于我认为目前尚无理由对此三人立即采取行动,而应首先弄清他们的行动计划是否属实,因此我已请各有关捕房采取必要的措施,对他们保持监视。”
也就在这一天,荷兰驻沪代理总领事致函上海工部局,通报了斯内夫利特和巴尔斯这两名“共产党人”
正在前往上海,务必“密切注意他们的行动”
。
他还同时“通知中国警察界和公共租界捕房”
。
六月三日,意大利的“阿奎利亚”
号轮船徐徐驶入黄浦江。
马林刚刚踏上上海码头,密探的眼睛便盯上了他。
现存于档案之中的上海法租界工部局致荷兰驻上海总领事信,第一二四号,一九二一年六月十七日,G类一五六(所有G类材料统属荷兰外交部文件),总号二三四九,清楚地记载着马林的行踪:
“斯内夫利特乘意大利船‘阿奎利亚’号到达上海,住在南京路东方饭店,化名安得烈森。”
这“东方饭店”
,实际上就是永安公司楼上的大东旅社。
维经斯基一行刚抵上海之际,也下榻于此。
马林下榻于大东旅社三十二号房间。
翌日,他化名“安德烈森”
,前往荷兰驻沪总领事馆办理手续,他声称自己的职业是“日本《东方经济学家》杂志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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