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长江书屋】地址:https://www.cjshuwu.com
。
防止公共权力私有化,反对以权谋私,打击*,是“第四条”
的立法原意,也是法治精神的第一要义。
倘若立法者的原意得不到尊重,我们着意呵护的法治精神会不会受到伤害?我们的反*又怎样进行到底?
为什么误读总是难免的
2005年,春光乍泄的2月24日,舆论瞩目已久的“非公36条”
,55年来第一部由中央政府颁发的助力“非公经济”
的红头文件,在全国人大代表赴京开会前高调出台。
我想到了苏南重镇常州,2004年轰动中国的“铁本案”
发生地。
翻开电话号码本,拨通了一个常州人士的手机。
他对被最终简称为“36条”
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略显犹豫地说“甚好甚好”
。
显然,他的激动情绪早已过去,不似数月前媒体刚刚披露时那般舒心。
据说,“铁本案”
爆发后,一些常州的私营企业主,一边品咂当事人的牢狱之灾,一边迁徙他乡。
踌躇中,媒体透露出支持引导非公经济的讯息。
所以,他固执地认为,“36条”
是一颗安慰伤痛的止痛药。
我援引文件起草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的话说,文件的起草和宏观调控是政府两件平行的工作,两者的立意并无因果关系,只是因为时间关系而发生了交叉,不能将“36条”
的面世,误读为中央政府安慰宏观调控中受损私企的权宜之计。
据闻,众多私营企业主坚持这样的误读。
*2004年夏天的浙江之行,已明确地表明中央政府扶持非公经济的决心。
总理说过,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在去年的宏观调控中被查处,不是因为出身民营经济,而是因为存在骗取银行贷款、违法占用耕地等多种严重问题。
一位出席过*浙江座谈会的私营企业主说,听总理一番话,他睡了一个好觉。
然而,听总理亲口说出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私营企业主毕竟只有参与座谈的几个人。
更多信息并不充分的私营企业主们,还是担心“政策会不会变”
。
当新华社等中国官方媒体大张旗鼓地报道“36条”
的出台,这个看上去生命力旺盛其实很脆弱的新兴阶层,就像受到宽慰的孩子,如释重负。
其实,我们可以将这一切解读为中国对市场经济的坚定选择,也可以理解为中国在履行入世的承诺,“保护期”
即将过去,对外都要平等,对内还怎么搞歧视?
误读“36条”
者,岂止性命攸关的私营企业主们,中国官员,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官员往往也不例外。
在中国,“铁本案”
从来就没有被简单地看作对违法私营企业的处理。
一家在中国有着殊大影响力的电视台,甚至在年终回顾的节目中禁止提起“铁本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