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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海文举,我们利姆乡的零号艾滋病人,我们曾经的都市英雄。
文举是我们每一个诺苏小伙子最崇拜的人,他专偷汉人的东西,并且从未失过手,他去过很多很多地方,见过很多很多风景,他还谈过一个汉族女朋友,虽然人家不到一个月就把他甩了。
每次家支会议结束后他都能出尽风头,他是男人中的男人,英雄中的英雄。
第一次见他时,那是1993年,我七岁。
他是我表哥的一个家门兄弟的朋友,我听说他从成都回来,还带了礼物要分给大家。
鸟鸣声在山麓间随风聚散,妇人们匍匐在微红的土地上点豆子,再远一点的地方,站了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
他人高高瘦瘦的,看起来精力充沛,穿着崭新的黑色皮夹克和破洞的牛仔裤,地上放了一个有半个人那么大的麻袋,他看到我站在我表哥旁边,从麻袋里翻出了一个东西递给我。
「这个给你吧,你应该能穿!
」
这就是他送我的第一件礼物,一件米老鼠短袖,是他在成都的水上乐园偷来的。
那天我一直在那里待了很久很久,听他讲他的都市见闻。
他说他花12块钱去了成都动物园,他说大象会发出火车汽笛的声音,粪便跟人的脑袋一样大,它吃苹果就像人吃樱桃那样,他说他站在特别高的木质平台上,喂长颈鹿吃胡萝卜。
他还给我们看了一张巴掌大的照片,他的脖子上盘了一条金色的大蟒蛇。
他还去了水族馆,厚重的玻璃里承载着人工海浪,那天有一场特殊的节目,文举说他挤在人群中,探头看着成千上万的鱼儿在碧波里旋舞,它们时而聚在一起,时而又散开,几个来回之后,鱼群中出现了一个婀娜的倩影。
那是一个长着半圆形鳞片长尾巴的美丽女人,乌黑的长发在水波中飘荡,头上和身体上缠绕着冷色的贝壳串珠,除此之外,上半身只有两片薄纱覆盖住胸脯。
水中的女人微笑,随着她纤细的双臂摇曳,雪白的皮肤透出珠光,而据文举所说,他只是在那里呆呆地站着,氧气被抛去了九霄云外,好像自己也溺在了海底,却没有进化出供他呼吸的腮。
就这样,文举爱上了一条美人鱼。
英雄与我的幻想总是有潮水相伴,他也谈论起他的爱情,却没有七彩的贝壳和咸涩的海浪。
他们在台球厅认识,她没有尾巴,那女人和我们一样,用双腿行走。
文举偷了她的东西,再假装拾金不昧还给她。
我难以消化男女之间的情爱,对于年仅七岁的我来说,他讲的故事我听得云里雾里。
也许这是我表哥他们那个年龄段的人更感兴趣的话题。
比如说,我不知道「压枪」是什么意思,文举说夏天在水上乐园看到穿着泳装的美女会让他弯着腰走路,他为什么要弯腰?
我表哥听懂了,他一直在笑。
我问他,他不告诉我。
我也想插上几句话,有关情侣,亲吻是我唯一知道的东西。
我就问他,你们亲过吗?
亲啊,怎么不亲。
我又问,耍朋友就是为了亲嘴吗?还有别的吗?
每到这个时候,文举总是神秘的笑,这是一个有故事的成熟男人才会露出的笑容,他会说:「小孩子少问,少儿不宜。
」
我不怪罪文举对我隐瞒,毕竟他是一个神秘的男人,是我的偶像,我最想成为的人!
一个能上天入地的英雄总是会对凡人有所保留!
他在送给我们东西之前,会像展示战利品一样声情并茂地介绍那些宝贝背后的故事,这个是在哪里偷的,那个是在哪里抢的?我不得不承认,他这个人讲故事的能力很强,那每一个平平无奇的小东西都能被他说出花来,个个都不一样。
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物件,这是一种个人崇拜,当我们得到他的礼物时,就好像获得了他的一部分人生,那是成都的一片拼图,我得到的越多,我离成都就越近。
我们以后都想像文举一样,坐着会呜呜叫的火车,到大城市去,到神秘又震撼的天地里去!
当时的交通比现在更不方便,光是出利姆就要穿过一片峡谷,花一整天。
他总是扛着那个装满礼物的麻袋,从不觉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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