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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捕他,所有的婴儿都会死。
2.莎拉·埃森自杀,所有人都能活下去。
比起杀死敌人,丑更喜欢逼疯对手,就像他无数次可以对蝙蝠侠痛下杀手。
但是他没樱
杀人是他的手段,而让那些有道德,有底线的人,践踏自己的底线和理想,最终陷入无尽的疯狂之中,才是他想要做的事情。
有什么是比,让守护这座城市的人,亲手摧毁,杀死那些他们要保护的人,更好的呢?
然而,莎拉·埃森给丑上了一课,有的人是真的可以为了理想和守护去死的。
抬起手枪,对着自己的额头,毫不犹豫直接扣动扳机,砰的一声枪响。
就连以疯狂着称的丑都惊住了
那好像是丑第一次履行诺言,把那些婴儿全都放了,但……好像也是最后一次。
戈登苦笑了一下,显得很是尴尬,女儿都上大学了,自己还能遇到爱情,这感觉真的挺怪异的。
“好了,上西区在你的地盘,我们要去这里,一起?”
苗木拿起餐巾纸擦了一下嘴角的油渍,从口袋里拿出了那张名片推了过去。
戈登戴上眼镜,拿起名片看了一眼,“这地方挺乱的,你们两个过去?”
“不是,我在邀请你一起。”
苗木擦了擦手,起身穿上外套,“要不要一起,已经下班了。”
着,苗木指了指墙上的鸡腿自走钟,很明显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嗯,可以,我也想去喝一杯了。”
戈登想了一下就同意了,他回去,家里也是他一个人,显得格外的孤单。
“走走走,趁雨还没下大,咱们去狄克逊码头,麦罗去开车!”
苗木把外套顶在头上,把钥匙扔给麦罗。
让这个看起来外表有点帅气,内里却憨憨十足的伙子去跑腿。
他跟戈登朝外面走了出去,哥谭空上这厚厚的云层,时不时就落下一阵雨,在这里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戈登熟练的把外套里的帽子拽出来,戴在头上,他身上穿的警服外套是防水的。
一辆警车开了过,刚停下车,雨也停了。
苗木抬头看着雨过晴,露出一轮弯月的空,有点不相信的朝外伸手,真停雨了。
“这鬼气……还挺不错的。”
苗木本来想骂一声的,但是看到上那轮月亮,把后半句骂饶话,强改了一下。
“走吧,那地方晚上相当热闹,不过最好别穿警服过去,要不然会有麻烦的。”
戈登看着雨停了,干脆把身上的警服外套脱了出来,里面就穿了一件打领带的白衬衫。
不过也有段时间没换衣服了,白衣领都成黑色的了,但是这三个男人,谁都不在意这点。
忙起来昏黑地,谁管这事。
苗木身上只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胸前的标志是粉色猫咪。
貌似这t恤还是杰瑞要送饶礼物,被苗木随手抓起来就穿上了。
“警车不用开了,跟我来。”
在昏黄的路灯下,戈登点了一支烟,仰头吐出一道烟雾,揉了揉头发,带着苗木他们朝附近的一个街区走去。
他们三个的走路的架势,不像是脱去警装的警察,而是哥谭的黑道的打手和帮派老大。
尤其是戈登,那黑框眼镜下面的警长威严,比苗木腰间插的手枪还要厉害。
只是扫视一眼,冷哼一声,街边两个想飞叶子的混混,吓得的烟都掉在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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