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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有时候认识一个爱打架的朋友也不是坏事儿,”
冯斯笑了起来,“关键时刻还能给你们灌点心灵鸡汤呢。”
此刻他坐在车上,又回想起了那段几年前的事。
当时他还在家乡读高中,正是和父亲关系最紧张的时候。
他早就做好了将来自己养活自己、脱离家庭的打算,读书丝毫也不放松。
但在读书之外,肚子里郁积的种种负面情绪总是难以发泄。
所以偶尔,他会和人找碴儿打架,甚至参与一些街头群架。
在这种小县城,中学生之间的群架并不少见,大多发生在不同学校的学生之间。
一般而言,当地警方也不愿意去管,因为这些半大小子打架通常都是动拳头,最多也就解个皮带挥一挥自行车链锁,弄出点轻伤,和流氓地痞间动不动就抄起铁棍动刀子的阵仗不能比。
小地方警力有限,不闹出大事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高二结束后的那个暑假,冯斯的一位同学在篮球场上和一个外校学生发生了冲突,两边一共有十来个人卷入混战,好几个人被打得头破血流。
两所学校的学生关系素来紧张,这一下算得上是积蓄许久的怨气来了一次总爆发,双方约了一场大架,三天后在郊区一个废弃的烂尾工地开打。
这样的场合,原本少不了擅长打架并且乐于打架的冯斯,但就在约架的前一天,他在别墅里和冯琦州又吵了起来。
假如冯琦州扯开嗓子和他对骂反而好点,但父亲在他面前那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实在让他无名火起。
他狠狠一拳砸碎了摆在客厅里的一件瓷器,手上割出了一条深深的伤口,差点要去医院才能止住血,所以这一架他是没法参加了。
不能亲自动手的冯斯,也不愿意错过这样的热闹,于是决定去旁观。
约架那天的晚饭后,他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地骑向郊区。
经过一条小巷的时候,眼睛无意中一瞥,发现有两个人正从巷口走进去,背影都很熟:一个是敌对中学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三学生,打架异常凶悍,并且时常使出阴毒的手段,有个外号叫“黑夹子”
——黑夹子是当地一种昆虫的土名,这种虫尾部有一个大夹子,一旦夹住猎物或者敌人就死活不松开,其中还含有毒液,能让人的手肿起来;另一个是那所中学的高一学生,名叫文鑫睿,是他的初中同学文潇岚的弟弟。
文鑫睿和冯斯偶尔都会在街边台球馆打打台球,一次文潇岚去台球馆叫弟弟回家,碰巧冯斯也在,两人算是认识了。
冯斯和文潇岚并不是太熟,但对这个姑娘印象挺好。
虽然她家庭条件不错,相貌、学习、体育运动各方面俱佳,却既没有富家子弟的骄矜,也没有优秀学生的傲气。
此时看到文鑫睿竟然会和黑夹子混在一起,他心里“咯噔”
了一下,稍一犹豫,决定去看看。
他从另一个方向绕进了那条小巷,小巷另一头正好有几个臭气熏天的垃圾桶,挡住了他的身形。
捏住鼻子缩到垃圾桶后面,他看见黑夹子正在把一样东西递给文鑫睿:一把长柄的折叠刀。
这把刀打开后刀身长大概有二十厘米,已经属于管制刀具的范畴,足够给人带来致命的伤害。
黑夹子平时在街头鬼混的时候,就时常把这把刀甩来甩去地扮酷。
但现在,他把刀给了文鑫睿。
“你真的想好了?”
黑夹子问。
文鑫睿重重地点点头:“想好了,我一定要做。”
“那好吧,”
黑夹子阴阴地一笑,“打起来的时候,我会让人尽量把顾枫隔出来,让他落单。
你看准机会,朝他的肚子上狠狠来一刀。”
顾枫是冯斯所在学校打群架的头儿,是一个高三复读生,身强力壮而又敢玩命,一向是黑夹子的死对头,黑夹子没少在他手里吃亏。
“没问题,交给我了。”
文鑫睿的声音在发抖,显然心里十分害怕,但嘴上却还在逞强。
黑夹子拍拍文鑫睿的肩膀,满意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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