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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曾经爱打架的男孩,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眼泪的男孩,穿着被人嘲笑的烂棉鞋,背着“野种”
的外号,坐在椅子上不与人说话的男孩,那么安静,安静的叫人不可思议。
冬天的风撕开沙漠城的墙壁,钻进他的烂鞋里,冻坏了脚趾。
回家后韩小芸心疼地给他揉搓,找了好几个大夫医治才保住那几个脚趾头。
一次,在路上被四五个孩子围住讥笑,其中一个拍着他的肩膀骂他是“狗娘养的”
,他疯了一般揍那几个混球,竟然把他们全部打跑,他胜利地拍去刚才那蠢货留在自己肩膀上的痕迹,这次事件被他看作是人生旅程里的辉煌,还把拍肩的动作当成纪念延续至今。
一天一天的长大,他骨子里的叛逆已经成型,和他的身体生长在了一起。
韩小芸做服装生意有了钱,生活变好了,他再不用穿被人嘲笑的烂棉鞋,再没人敢叫他“野种”
。
他大了,懂事了,开始做自己的事,开始用自己的眼光辨别这个世界,并且有了自己的理想,就是能有一天去西藏、去南极,去体味生命的极限。
他从小就被这个城市所厌弃,他也更憎恶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他要和远翔一样,离开沙漠城。
水花喷溅到他结实的胸膛上,紫铜色的皮肤被冲洗的光洁舒畅。
他听见敲门声。
“谁?”
“我!
你老妈!
还能有谁?”
韩小芸的声音。
“我洗澡呢,你先憋着。”
“没好话呀你?妈进去给你搓搓背,你肯定脏的不成人样了。”
“不用!
我自己擦!”
“听话,你把门打开。”
“不用就是不用!
你烦不烦?”
秦浪无来由的喊起来。
门外没了声音,过一阵,听见韩小芸离开的脚步声。
秦浪洗完,擦干身子,穿了干净衣裳出来,抬眼看见韩小芸坐在沙发上正看雯雯写的那份信,他冲上去,一把夺过来,眼睛如风火轮般睁圆道:“你干什么!
偷看我的信?”
声音大的把韩小芸吓一个哆嗦。
“我是准备给你洗衣服的,无意中看到……”
韩小芸惊呆着看到儿子发怒。
“无意?你以后别动我的东西!
我的衣服我自己洗!”
秦浪的火气得用芭蕉扇来煽,才能降下去。
韩小芸支棱着不说话,看着面前的“雄狮”
。
秦浪走进自己的房间,狠狠把门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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