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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走神儿(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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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

简直不要太可爱了。

松松垮垮、柔柔嫩嫩,充斥着丰满胶原蛋白的肉体让林轩着迷。

从此这世间少了一只乳猪,多了一盆火锅。

对于正在长牙的小狗狗来说,咬东西是正常的反应。

特别是3~6个月大的阶段,因为乳齿脱落,新的永多衡正要冒出来,狗狗常用咬东西的方式减缓换牙的不舒适感,同时还可以帮助牙齿顺利长出。

所以这段时间狗狗都喜欢嗑东西,如果你拥有一只3~6个月大的狗,回到家里看到一片狼藉时不要过分惊讶。

林轩对于家里被搞得天翻地覆的经历有着很深刻的体会。

毕竟他自己曾经养过一只精力过剩的哈士奇。

哈士奇是原始的古老犬种,哈士奇名字的由来是源自其独特的嘶哑叫声。

在西伯利亚东北部的原始部人,用这种外型酷似狼的犬种作为最原始的交通工具来拉雪橇,并用这种狗猎取和饲养驯鹿,或者繁殖这种狗然后带出他们居住的冻土地换取温饱。

听起来还不错是吧。

但是你知道哈士奇有着“二哈”

和“拆迁大队队长”

的名号吗?

林轩渐渐的思考起来了往日那一段内存羞耻的回忆。

林轩走神了。

双目呆滞。

双眼无神!

普普通通的凡人修仙传急忙叫喊,双手还不老实的拍打起了林轩,“醒醒啊,别tm死机啊!”

执剑写春秋伸出了自己的银色长枪,阻止了普普通通的凡人修仙传作死的行为,道:“他可能是有什么特殊情况,你先把他搬到旁边去,这里的这个家伙交给我来对付花了。”

执剑写春秋很是台湾大哥的呼吁着普普通通的凡人修仙传还是赶紧躲避一下现在这幅危险的战局。

执剑写春秋将自己的长枪不断地在地上摩擦。

枪尖在发热,泥土在颤抖,高温的白烟正在飘逸。

什么是真正的——枪出如龙!

执剑写春秋的解释是这样的——寒芒就是枪头的寒光,如龙就是变幻莫测先一枪插过来再搞得你眼花缭乱,无暇应对,最后爆你菊花,夺你性命,痛打落水狗。

在十八般武艺中比较难学的莫过于枪术了,枪在古代亦称作矛,是一种刺兵器,长且锋利,使用灵便,杀伤力很大。

因此枪也被称为“百兵之王”

一寸长,一寸强。

先贤之人的智慧也是强大的。

哪怕有时候更多的是扯淡。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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