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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手,下属就拿来盘子上放着的罪证。
三个行囊,一把刀尖带血的凶器跟一瓶麻药。
按理说?奚玄不是刑部之人,罪证敛验非她所权,但刑部上下待她恭敬尤胜于对白身背景的大榜眼,呈递上来时还不忘详细叙说?找到的位置跟过程。
屋梁顶,隐蔽又刁钻,可见贼心之深沉。
奚玄不动声色,伸手后,言洄已经从衣衫内掏出薄薄的白布手套。
套了一只手后,奚玄的手指不紧不慢扯开已经打开当前?只是微阖着的一个行囊包裹,瞧见里面衣物紊乱,叠放无章,且行囊外还有干涸乌黑的血迹。
三个行囊都大差不离,乱,被翻过,叠放不整,财货大抵一两?多,都带血,其中一个内含女子衣物的行囊衣服多一些,也比其他两?个行囊鼓。
奚玄的手指隔着白布在行囊布料上反覆翻看两?次,指腹按压,手套白布上未有红迹。
刘榜眼瞧见了,问:「没有血印,既是干了好些天?了?若是三天?前?所杀,足以?」
仵作想要说?话,却看向奚玄,略有顾忌,待看到后者?瞧来,才开口:「足以,毕竟人血凝固极快,只要不沾水,干得很,奚公子用这手套做验,可以证明案发时在一天?前?,从死者?的腐烂程度,大抵在五六日前?。
」
刘榜眼:「奚玄阿弟可是觉得这老农之前?未归家?,三日前?才归,不符合杀人时间?」
奚玄:「是有这样的矛盾。
」
刘榜眼:「本来我也这么想,可惜这老农并非三日前?抵达村子,而是在一周前?就到了故里,只是在村外摇摆不定,还在郊区茶肆住了几日,后来在三天?前?才归家?,那茶肆老板说?当时就觉得这人心神不宁,似有大事藏着,且在茶肆消费也不俗,光是每日的包子就吃了不少。
」
这就.....
可以串联上了。
仵作:「许是在路上遇到一家?三口,见其有钱就心生歹意,杀人越货,埋尸灭迹,之所以在三日前?才让村里人看到他回村,既是要在这一块为?自己做伪证。
」
刘榜眼:「此?前?还有矛盾之处是这人为?何?要报案,不报案也可淹没证据,但我猜想,许是尸体太多了,毕竟三具,开春变热,尸体一旦腐烂发味,既是瞒不住了,还不如就此?贼喊捉贼,又为?自己设下时间之证,反向证明自己的无辜。
」
其实?这种推敲也不是没道理,既可以解释矛盾,又发现了新的证人——那茶肆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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