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长江书屋】地址:https://www.cjshuwu.com
俗话说,利有多高胆就有多大。
伊林民间有句玩笑话:有项目必有腐败!
此话虽有偏颇,但从侧面反映出伊林人对工程腐败越来越突出的不满。
国家《建筑法》23条、78条早就分别规定:政府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将招标发包的工程给指定的承包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公务员处分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刑法》中,对于公务员滥用权力、徇私舞弊都有相应的禁止和惩治性规定。
按理说,这些规定就是“高压线”
、警戒线,是碰不得的。
但在伊林,仍然有大量的人视而不见、铤而走险。
究其原因,就在于利益驱动,也就是贪欲所致。
如今工程虽进行公开招投标,看似公平竞争,其实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而已。
伊林广为流传的“要想富,上项目”
的说法,以及明码标出的工程标15%回扣就是一个明证。
因为工程老板都明白,为了揽到工程,没有15%以上的“返点”
,是不可能拿到项目的。
而对贪欲旺盛的官员来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岂能“无功受禄”
,肮脏交易便在这种情况下“搞掂”
。
领导染指工程领域,至少说明两方面问题:一是虚假造价、造价虚高,工程项目存在超高的利润和非法利益。
二是反腐制度不够严厉、权力笼子编织得不够细密,领导有大量伸手的机会和胆量。
明宇对这些情况了如指掌,他一直在思考,如何从“根”
上出主意想办法,杜绝领导随意染指、插手工程,压缩、挤出工程项目的虚高超高“水分”
,杜绝工程招标不透明、虚假标、人情标等问题,杜绝、去除劣质工程带来的畸形收益获得欲。
但思前想后,竟然想不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除非把伊林现有的正科级及以上领导换一茬,有一套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用法律和制度来封堵腐败“源头”
,铲除腐败“土壤”
,卡住腐败“咽喉”
,使其持久发挥震慑之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