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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羽毛的过程中,他还遇见了另一个捡羽毛的人,是镇上一个姓李的青年,叫李意足。
李意足也是个机灵人,与杜常乐想到了同样的点子。
满山落羽捡都捡不完,他们不担心对方抢走羽毛,还觉得颇有缘分,约定要一起创业发财。
两人收集完羽毛,共同用白羽做成一件雪白无暇的羽衣,看到成品后,都觉得此衣美丽无双,惊为天人。
但光有好看的外表还不够,想要胜过被追捧已久的软烟罗,就得赋予羽衣比软烟罗还要贵重的价值。
当时软烟罗是京城里的王室都穿着的衣物。
什么能比王族穿的还尊贵?自然是仙人穿过的衣裳。
于是李杜二人在城中散布流言,宣传造势,说羽衣是天上仙人穿的仙衣裳,穿上羽衣,百年后就可羽化登仙。
有了这种传言,城中显贵果然对羽衣充满兴趣。
一位贵夫人直接出天价买下这件白羽仙衣。
百年后能不能真成仙不要紧,主要是有了这名头,仿佛也沾了仙气,站在一群凡人里身份都高了一等。
那位夫人是城里身份地位最显赫的,她都穿了羽衣,加之羽衣确实美丽,先前都不曾见过这样的衣裳,旁的贵妇千金眼里看着艳羡,心里也想着要一件。
她们打听到是李意足和杜常乐献上的羽衣,纷纷重金下订单,请人为她们也做件羽衣。
李意足与杜常乐被重金砸懵——他们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
捡一些不要钱的羽毛做成衣裳,竟然真的找到财路?
他们赚到第一桶金,从中窥见商机。
订单一多,光靠他们两个就来不及做羽衣,光是收集羽毛就是一项大工程。
杜常乐想把羽毛能做成羽衣卖大钱的事告诉镇里乡亲,这样大家都能脱贫,却被李意足拦住。
李意足道,物以稀为贵,若是人人都去做羽衣售卖,羽衣很快就不值钱了。
不如给乡亲们开工钱,花钱收购羽毛,再另外花钱请人去做羽衣限量出售,真正卖羽衣的钱却还是归他们二人。
如此他们赚大头,也能帮乡亲们提供谋生岗位。
杜常乐觉得有理。
他们回镇上就去办此事。
居民一听捡羽毛就能拿钱,纷纷都去山上捡鸟儿落下来的羽毛。
两人又雇人制作各色羽衣卖到城里,每一件都卖出天价。
得来的巨额金银二人平分,再各自拿出少数银钱去雇佣工人。
羽衣是暴利,它本不值钱,只是鸟儿不要的羽毛做成的衣裳。
可城里的贵人已经将它捧到天上,不配个天价,都无法彰显出他们天人的身份。
什么妆花缎软烟罗,都不值一提,唯有穿上最奢侈的羽衣才高人一等。
数年下来,李杜二人赚得盆满钵满,盖了大宅,娶了媳妇。
镇上居民自然看出两人赚了大钱,但羽毛做羽衣的点子本就是他们二人先想到的,钱归他们赚也很合理。
他们得了谋生岗位,过上吃饱喝足的生活,已是感激不尽,也未有不平。
羽衣的美名越传越广,传到了丹朱国许多城池,甚至连京城王宫里的公主娘娘都有所耳闻,想要一件羽衣穿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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