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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里,这个画面只剩红白二色,触目惊心。
白的是医院的墙壁、床单、汤勺,白得像她的脸;红的是碗里的红枣,窗外的木棉。
然后,有泪滑落。
汤是甜的,暖的,泪同样是暖的,然而又苦又咸,任谁都尝过。
也就是在这一刻,我默默起誓,要用余下的所有生命,来对这个女人好。
同时我又绝望地意识到,无论我怎么偿还,都不可能还得清楚,对于她,还有那团被捣碎的骨肉。
那可以是一个生命,鲜活得如同你我。
那是地上我生命的延续,而我亲手葬送。
这辈子,我永远有罪。
当天下午,我们搭乘同一班客车,打道回府。
车上的乘客,看起来一个比一个眼熟,所以一路上,纵然我们有千言万语,却也不知怎么开口。
三四个小时后,我们在县城的车站里下车,相视无语,分道扬镳。
我无精打采地回到家,我妈正在厨房里忙活,传出来一股奇怪的药材味。
我把自己锁进房间,却一眼看见那个笔记本,就这样躺在桌面上,明目张胆。
我想起早上出门的时候,太过匆忙,只记得撕下地址,却忘了把它锁回抽屉里。
我的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我妈总会进来帮我收拾房间的,那么,她有没有发现这个笔记本?
这个疑问搞得我坐立不安,我想着下楼打探军情,刚进厨房,却看见我妈把一锅汤慢慢舀进保温壶里,面无表情地对我说,益母草炖鸡,给你的同学补补身体。
她又叹了一句,儿子啊,你好造孽。
作者:十年里有多少日提交日期:2009…09…2810:07
许多年后,回想起这一段,我总会忍不住假设,如果笔记本早两天被我妈发现,结果会是怎么样?或许,我妈会安排何小璐先把孩子生下来,休学一年,再回去读书。
这样的话,我们的生活,会跟现在完全不同。
也许,我跟何小璐都没考上大学,留在那个破旧的县城,随便做点小生意,开个网吧什么的。
想像一下这个画面,柜台前夕阳西下,她在后面的厨房里做饭,油烟四溢;我们的儿子刚放学回来,小小的书包还没放下,就缠着我要买变形金刚……
可惜,现实生活里,容不得也许。
在那以后的一个月里,我妈又炖了几次益母草鸡汤,后来我干脆让何小璐来我们家里喝。
我妈其实不太喜欢何小璐,之前总在我面前唠叨,说来啊,你这个女同学下巴太尖,浮。
但可能是为了帮我赎罪,在那之后,无论我想买什么东西给何小璐,她总是一口应允。
等何小璐元气恢复过来之后,我们就投入了紧张的高考复习。
我跟她约好了,要一起考去广州的那所大学,以我们几次模拟考的成绩,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然后,我们一起读大学,一起毕业,找工作、上班、结婚生子……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或许是因为帮小川和南哥作弊,得了报应,成绩出来的时候,何小璐如愿去了我们相约的大学,而我的分数,只能去深圳的那所普通本科。
我们说好不会分开,然后,我们分开了。
我不愿细说我对她有多好,正如同我不愿细说,分手后我有多么绝望,多么想不通。
要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如果你也被抛弃过,这种痛,你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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