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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朝廷征召那些曾经逃亡的人、因贫穷而入赘女家的男子、商贩等入伍当兵,攻掠夺取南越的陆梁地,设置了桂林、南海、象郡等郡;并将受贬谪的人五十万流放到五岭守边,与南越的本地人杂居一处。

'2'蒙恬斥逐匈奴,收河南地为四十四县。

筑长城,因地形,用制险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余里。

于是渡河,据阳山,逶迤而北。

暴师于外十余年,蒙恬常居上郡统治之;威振匈奴。

'2'秦将蒙恬率军驱逐斥退匈奴人,收复了黄河以南地区,设置四十四个县。

接着就修筑长城,凭借地形而建,用以控制险关要塞,起自临洮,直至辽东,绵延一万多里。

蒙恬于是又领兵渡过黄河,占据阳山,向北曲折前进。

军队在野外扎营风餐露宿十余年,蒙恬则常驻上郡指挥军队,威震匈奴。

三十四年(戊子、前213)

三十四年(戊子,公元前213年)

'1'谪治狱吏不直及覆狱故、失者,筑长城及处南越地。

'1'秦朝廷将徇私枉法、知人有罪却释放出狱、无罪却下狱的司法官吏处罚流放去修筑长城,或到南越地区守边。

丞相李斯上书曰:“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

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有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

制曰:“可。”

丞相李斯上书说:“过去诸侯国纷争,以高官厚禄招徕游说之士。

现在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出自朝廷,百姓理家就要致力于耕田做工,读书人就要学习法令规章。

但今日的儒生却不学习现代事务,只知一味地效法古代,并借此非议现实,蛊惑、扰乱民众,相互非难指责现行制度,并以此教导百姓;闻听命令颁下,就纷纷根据自己的学说、主张妄加评议,入朝时口是心非,出朝后便街谈巷议,夸饰君主以提高自己的声望,标新立异以显示自己的高明,煽动、引导一些人攻击诽谤国家法令。

这种情况如不禁止,就势必造成君主的权势下降,臣下结党纳派活动蔓延民间。

唯有禁止这些才有利于国家!

因此我建议史官将除秦国史记之外的所有史书全部烧毁;除博士官按职责收藏书外,天下凡有私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人,一律按期将所藏交到郡守、郡尉处,一并焚毁;有敢于相对私语谈论《诗》、《书》的处死;借古非今的诛杀九族;官吏发现这种事情而不举报的与以上人同罪;此令颁布三十天后仍不将私藏书籍烧毁的,判处黥刑,并罚处修筑长城劳役的城旦刑。

不予焚烧的,是医药、占卜、种植的书。

如果想要学习法令,应以官吏为师。”

始皇下制令说:“可以。”

魏人陈余谓孔鲋曰:“秦将灭先王之籍,而子为书籍之主,其危哉!”

子鱼曰:“吾为无用之学,知吾者惟友。

秦非吾友,吾何危哉!

吾将藏之以待其求;求至,无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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