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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要去布鲁克林看望一位大学好友。
而因为卡茨也可以在佩恩车站很方便地搭乘PATH列车,他便陪沃尔特一起朝运河街走去。
在他们的前方,于渐浓的暮色中,可以看到世界上人口最密集的岛屿上那些亮着灯的温暖窗口。
“老天,我喜欢纽约,”
沃尔特说,“华盛顿有些很不对劲的地方。”
“这里也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
卡茨说,侧身闪躲着迎面而来、速度飞快的妈妈和婴儿车。
“可至少这是个实实在在的地方。
华盛顿完全是抽象的。
除了接近权力,别无其他。
我是说,我明白住在宋飞'20'、汤姆·乌尔夫'21'或者迈克·布隆伯格'22'的隔壁会是件有意思的事,可是和这些人做邻居并不是你来纽约的意义所在。
而在华盛顿人们真的会谈论他们的家距离约翰·克里'23'家有多少英尺。
整个社区是如此无聊,唯一能让人们兴奋起来的事就是和权力做近邻。
那完全是一种痴迷于权力的文化。
当人们告诉你,在某个会议上他们坐在了保罗·沃尔福威茨'24'的身边,或者被邀请与格罗弗·诺奎斯特'25'共进早餐的时候,他们会得到那种类似高潮般的战栗。
人人都为全天候服务着迷,努力想和权贵搭上关系。
就连黑人的情形都不对劲。
生活在华盛顿的穷苦黑人要比生活在这个国家其他地方的黑人更容易感到挫败。
你甚至都不会被认为可怕,人们根本就想不起你来。”
“我得提醒你,坏头壳乐队和伊恩·麦凯'26'就是从华盛顿出来的。”
“是啊,那是某种诡异的历史事故。”
“可年轻的时候我们确实很喜欢他们。”
“老天,我喜欢纽约地铁!”
沃尔特边说边跟着卡茨下到散发着一股尿味的郊区方向的站台上。
“人类就应该这样生活!
高密度!
高效率!”
他对着那些疲倦的地铁乘客善意地微笑着。
卡茨突然想问问帕蒂的情况,可他没有勇气说出她的名字。
“那个妞儿是单身,还是怎么着?”
他说。
“谁,拉丽莎?不,她从大学开始就一直在和同一个男孩交往。”
“他也和你们住在一起?”
“不,他在纳什维尔。
他曾在巴尔的摩的医学院学习,现在正在实习。”
“可是她留在了华盛顿。”
“她对这个项目非常投入,”
沃尔特说,“而且,老实说,我觉得这个男友正在淡出。
他是个非常守旧的印度人。
拉丽莎没和他一起去纳什维尔,他发了很大很大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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