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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左右开弓第一更(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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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他勤快一点,报个跆拳道,泰拳什么速成班的,亦不会被几个毛贼送到这个时代来。

不过现在……

看着小麦色肌肉沐浴在阳光下,李重九不得不庆幸,这辈子自己拥有了一个不错的身体。

尽管只有十五岁,身体还未完全长成,但是已有了近一米七的个头。

四肢肌肉虽没有如王马汉那般,夸张地坟起,但是亦是蕴含着不小的力量。

远远胜过上辈子,坐办公室,坐飞机的身体。

从他人口里打探的消息。

李重九在自小六岁开始练习粗浅武艺,打下根基,也算打熬出一身不错的胫骨。

加之平日里,王君廓亦是尽心点拨过他,李重九也算有点根基。

但是仅仅限于七千寨中,李重九的武艺勉强上算是一把好手。

不过纵然如此,李重九亦心知自己远远不是,王君廓,王马汉的对手,甚至那年纪与自己差不多的李三娘,亦可以一掌将自己打翻。

这些人已如此了。

那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这些尚在草莽之中的好汉,不知道他们的武技又是如何?

古代是否真有,百人敌,千人敌,甚至万人敌这样的绝代猛将。

他不知道。

那么既然因为自己资质低劣,而王君廓不传授武功,那么重活一次的李重九,就此与武功绝缘,那是不可能的。

若是上辈子,李重九会些拳脚,那么他很可能会保住性命,不会如此轻易枉死,如果这辈子,李重九武功好一点,那么碰上李三娘时,亦不会一个照面给她打得吐血倒地,险些身死。

这个时代,凭着一身好武艺,封王晋爵,出入庙堂的人,不知凡几。

一身好武艺货于帝王的武将,在乱世之中,更胜于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儒生。

这不仅仅是世家如此,甚至北地民风亦是如此。

燕赵好汉,血性好武。

因自古处于对抗北方游牧民族第一线,亦有燕赵之兵为天下雄之说。

胡汉混杂,民风彪悍.大隋朝开国以来,东征西讨,几乎每一年都在打战。

今年又为了平高句丽,天子调集了各地的府兵。

故而边塞的人家皆是家中子弟,学习弓马,刀剑,以一身武艺。

若应召从征,可以博一个功名,在家里,若是山贼来打劫,这些子弟亦可以聚集一处,进行防卫。

燕赵的北地男儿,自是打小习武,这皆是习以为常之事。

李重九仔细想了想,上辈子武艺不用说了。

这辈子里,他可不能再窝窝囊囊地死于宵小之手,无论如何,亦不能辜负这幅好身板。

当下李重九想到了那挂在家里墙壁上,开皇八年所制的角弓。

从李二叔口里得知。

这把弓乃是隋军中将领所用之弓,力三石,乃是隋军之中的难得的利器,乃是旅率(注1)一流的将尉使用的。

乃是四当家苏素,跑辽东时,从牙行的手里,辗转从靺鞨人那,花了三匹绢,加五吊自钱买下的。

据说是开皇年间,隋军征伐辽东时,不知哪个将领没在异乡,故而而来。

如此的强弓,亦只有大隋工部的工匠才制得出,民间则是不要想了,靺鞨人制弓之道更是拍马不及。

要知道隋军步卒所用之弓,乃是一石半,健卒可开两石,而南方步卒则较弱,一般只能开一石弓。

拉得动三石弓的都是可当一方的壮士,要么精通古武术,要么就是天生大力,必能在隋军中获得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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