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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他理性已尽失。
他产生了一个世界上所有疯子都不曾有过的怪诞想法,自己倒认为既合适又有必要,既可以提高自己的声望,还可以报效他的国家。
他要做个游侠骑士,带着他的甲胄和马走遍世界,八方征险,实施他在小说里看到的游侠骑士所做的一切,赴汤蹈火,报尽天下仇,而后留芳千古。
可怜的他已经在想象靠自己双臂的力量,起码得统治特拉彼松达帝国。
想到这些,他心中陶然,而且从中体验到了一种奇特的快感,于是他立即将愿望付诸行动。
他首先做的就是清洗他的曾祖父留下的甲胄。
甲胄长年不用,被遗忘在一个角落里,已经生锈发霉。
他把甲胄洗干净,尽可能地拾掇好,可是他发现了一个大毛病,就是没有完整的头盔,只有一个简单的顶盔。
不过,他可以设法补救。
他用纸壳做了半个头盔接在顶盔上,看起来像个完整的头盔。
为了试试头盔是否结实,是否能够抵御刀击,他拔剑扎了两下。
结果,刚在一个地方扎了一下,他一星期的成果就毁坏了。
看到这么容易就把它弄碎了,他颇感不快。
他又做了一个头盔。
为了保证头蓝不会再次被毁坏,他在里面装了几根铁棍。
他对自己的头盔感到满意,不愿意再做试验,就当它是个完美的头盔。
然后,他去看马。
虽然那马的蹄裂好比一个雷阿尔①,毛病比戈内拉②那匹皮包骨头的马毛病还多,他还是觉得,无论亚历山大的骏马布塞法洛还是熙德的骏马巴别卡,都不能与之相比。
①此句为双关语。
“蹄裂”
的原文又是一种辅币夸尔托。
一个雷阿尔等于八个夸尔托。
②戈内拉是意大利的滑稽家,有一匹瘦马。
他用了四天时间给马起名。
因为(据他自言自语),像他这样有名望、心地善良的骑士的马没有个赫赫大名就太不像话了。
他要给马起个名字,让人知道,在他成为游侠之前它的声名,后来又怎么样。
主人地位变,马名随之改,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得起个鼎鼎煊赫、如雷贯耳的名字,才能与他的新品第、新行当相匹配。
他造了很多名字,都不行,再补充,又去掉。
最后,凭记忆加想象,才选定叫罗西南多。
他觉得这个名字高雅、响亮,表示在此之前,它是一匹瘦马,而今却在世界上首屈一指①。
①按照原文发音,罗西南多为“瘦马”
和“第一”
的合音。
给马起了个称心如意的名字之后,他又想给自己起个名字。
这又想了八天,最后才想起叫唐吉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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