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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猜猜他们把方向盘正中的喇叭换成了什么?”
“换成了什么?一键开启武装还是gaining
mentum?”
“错了,是一键自爆,”
芬格尔勾了勾嘴角皮笑肉不笑,“他们甚至还在旁边做了贴心的小提示‘雨刷按钮取消’。”
“非常的人道主义。”
路明非点了点头。
“算了不聊这些了,我感觉他们快要分出胜负了。
楚子航就算三度暴血也没办法杀掉那家伙的,那家伙给我的感觉就像和龙侍融合的诺顿一样,不,要更强。
所以你这一枪很关键,能不能扭转战局就看你了。”
“有信心吗?”
雨幕中一阵沉默,路明非没有回答,显然是已经沉浸在了狙击状态中。
“没有信心吗?也难怪,什么都看不见,要是不小心把珍妮佛她奶奶的假牙打掉了还得给人家装上去呢。”
芬格尔把视线投向战场,此时那里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
但是以肉眼根本看不清战场中的动向,哪怕是混血种也很难透过混乱不堪的暴风和闪电观察战况,想凭借狙击枪在这种极端天气下命中目标属实有些天方夜谭。
但忽然路明非抹了把额头,手上不知道是汗还是水:“别管我有没有信心了师兄,你有没有说明书啊?”
“他们该不会是把这扳机焊死了吧?我特么扣不动扳机!”
“慢着慢着慢着你等等……我想想,我记得那个副部长说过,炼金矩阵才是这把枪的启动钥匙。”
“它还在吸我血,这哪是枪这分明是个吸血鬼吧?甩都甩不掉。”
路明非试图挣脱那只被刺穿的手,却发现握把和手已经产生了莫名的吸引力,这种奇妙的熟悉感让路明非想起了狗身上的虱子。
“对,就是血,这个炼金矩阵会把龙血转化成子弹的底火,”
芬格尔灵光乍现想起了当初副部长对他们的叮嘱,“那颗焚烧之血是透明的,没有火药。”
按照副部长所说,子弹之所以简略,是因为发射它的武器足够复杂,篆刻在枪身内的炼金矩阵会对使用者的血液进行简单的提纯,转化成浓稠易燃的龙血,然后点燃成弹舱里膨胀的火焰,同时也会为子弹赋能,子弹会拥有远超普通枪支发射的爆发力。
也就是说哪怕塞一颗石头进去,只要吸足了启动的龙血,这把名为朗基努斯的长枪也能赋予石头惊人的破坏力。
或许焚烧之血对海洋与水之王没有多大作用,但加上这把朗基努斯就不一定了。
枪身透明管道内流淌的水银越来越亮,散发出夺目的银光。
终于,朗基努斯停止嗡鸣,这意味着充能结束,握把上的犬牙弹回,扳机也在此时松动。
路明非和芬格尔对视一眼,随后他立即稳定住身形,将血统带给他的瞳力提升到了极致,透过层层雨幕将黝黑的枪口对准风暴中的战场。
他有预感,这一枪的威力恐怕会很惊人。
透过夜视状态下的狙击镜,他只能模糊地捕捉到贝希摩斯的身影,或许对正常的狙击手而言已经无法进行精准的射击,但隐约间只要路明非觉得只要自己想,他的这一枪就必然会命中。
“喜欢装神弄鬼当篡位黑奴是吧?”
路明非在心中默念,他突然想起了一千零一夜中那个关于魔鬼渔翁和四色鱼的故事。
年轻的国王发现自己的妻子勾结外人,最后被妻子以黑魔法石化了下身囚禁在了王宫里,妻子的相好也就是那个黑奴,从此掌控了整个国家。
还好这个丑陋的故事有个正常结局,但如果说宿命真的是命运女神手中的丝线,那路明非只想对她们说,你丫纺得真烂。
在狙击镜视角里,贝希摩斯越战越勇,权柄的使用也愈发熟练。
耶梦加得被他抓住脚踝瞬间拧断了跟腱和腿骨,楚天骄在时间零的加持下挥刀砍斩向了贝希摩斯的脖子,却被贝希摩斯用小臂挡住,血肉在王的意志下宛如钢铁般合拢死死地咬住刀刃,雨流从上而下笼罩了楚天骄,此时对于他而言只有一条路,要么弃刀,要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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