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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罗慕路斯骑兵队(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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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然统领听闻号角声,面前的草原人并无进一步的动作,便知晓大事不妙。

他回头望向两侧,发现不远处的缓坡后,隐约有旗帜摇动,沙尘漫天飞舞。

一时间,柔然统领有些吃不准对方藏了多少人马。

按照摄政王的指示,伏击、游击,都是草原人常用的战术,如果真的和草原人遭遇,尽可能让对方的攻势都扔到罗慕人的头上,

最好能够引发罗慕路斯和草原部落的矛盾。

没错,那个神秘兮兮,跟在柔然人旁边的队伍,正是罗慕路斯派来的骑兵队。

按道理来说,罗慕人完全没有跟过来的必要,但是在瓦尔帕不知道如何做到的怂恿下,骑兵千夫长傲慢地回绝了马尔库斯要求他“按兵不动”

,将重点放在威慑柔然摄政王上的要求,决定率兵支援柔然抗击草原人。

并且以罗慕路斯千夫长的身份,指责了“男爵”

马尔库斯僭越,试图直接指挥罗慕路斯帝国军队,有谋反之心。

千夫长几句话就把马尔库斯噎得哑口无言,的确,身为贵族,马尔库斯在罗慕路斯的权威自然是区区一个千夫长无法比拟的。

但是在罗慕路斯,士卒的地位是极高的,在战斗状态下,即使是一名公爵也没有权利越级对哪怕一名百夫长进行指挥。

更何况马尔库斯只是公爵的儿子,面对的还是一名千夫长。

于是在千夫长“为了罗慕路斯的荣耀”

振臂一呼之下,千名骑兵云集响应,翻身上马,紧随出城的柔然人而去。

不过贵族总归是贵族,面子多少要给一点。

千夫长还是听从了马尔库斯的建议,收起了战旗,并让士兵们都披上斗篷遮掩身形。

在柔然人冲杀出去之后,罗慕人这边就有点按捺不住了。

战马摇头晃脑,伸出蹄子不停地刨地,打着响鼻。

士兵们也摩拳擦掌,刀剑在铠甲上摩擦,长枪指地不断地画着圈。

取代了汉帝国成为霸主的罗慕路斯,经过了十年的休养生息,每一名士兵都可以说是武装到了牙齿。

这个千人队是轻骑兵,身上是加厚的多层熟牛皮甲,牛皮中间还在要害部位夹了钢片。

关节处等活动部位,则是用链甲连接,里面垫了一层熟牛皮。

这样的一套轻甲,或许材料并不多么优良,但胜在人力成本低廉,可以大规模生产,同时在抗斩击能力、抗穿刺能力、重量以及灵活性,甚至是造价方面,达成了完美的平衡。

完美无缺的甲胄有时候并不能带来优势,海量简单可靠的装备才是制胜的关键。

再看看他们手中的武器,比起步兵用的军团剑,罗慕路斯的骑兵剑形制更类似汉剑,细而长。

罗慕路斯的骑兵实际上并不怎么喜欢用剑,他们拿的更多的还是战刀、战斧这样适合于劈砍的兵刃。

这也是罗慕路斯军队的特色之一,因为很多的罗慕路斯军队,其中都包含着来自疆域各处五湖四海的士兵,这些士兵从文化方言,到生活习惯都各不相同,这种差异也延续到了武器的选择上。

为了满足绝大部分士兵的需求,除了一些兵种标配的兵器,比如弓手的弓箭,骑兵的长矛外,士兵们被允许按照个人喜好携带其他的兵器作为辅助。

当骑兵队中长枪耸立,枪尖指天时,完全能够让人感觉到这是一支军纪严明的部队。

但当他们掏出五花八门的副武器时,要不是他们身上统一的铠甲,必然会被人认为是一群流寇。

“有伏兵,两侧,各一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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