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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之,结果三天之后,这小子就趾高气扬的牵了一匹小马回来,在府里溜溜溜,很不客气糟蹋了一池子的花。
被袁夫人捉去问话却是:“这是秦王殿下的赏赐,我怎么能随意拒绝呢?”
“少来!
秦王殿下无端端送你一匹马?”
“因为----因为----”
这小子虚了:“其实这是我偷偷拿姐姐的一条手帕子换的。”
看袁夫人脸色怪异,他立即补充:“娘亲我们不亏呀,那帕子姐姐亲自绣的,图案说是鸳鸯却像鸭子,是鸭子吧那脚也不是扁蹼是鸡爪子。
那四不像丢了都没人捡,我用它换了匹马仔仔,岂不是很划算?”
噗----咳咳咳,书衡一口茶喷出去,呛的直掉眼泪:这坏家伙,真是坑得一手好姐。
被这个弟弟的“坏心眼”
伤到,书衡下定决心要把大弟弟培养成正人君子,当天晚上翻着书御的作业本子看他写东西。
“科考题?”
“嗯,先生说上次的科举题目很有意思。
拿出来要我们辩论。”
书衡定睛一看,确实很有意思。
两个富家子弟,张三李四,原本也是一起喝酒吹牛的狐朋狗友。
有天,张三捧了个促织笼子上街被李四看到了,李四便上前去说要借来看看。
但张三正因为两个人酒桌上看上了同一个歌姬而感到不满,便不予李四。
李四却仗着两人有些交情一把夺去。
张三自然不肯依,便追上去,结果追逐厮打中,一个不小心,李四一拳头挨下去丢了呜呼小命。
张三被捉拿归案,人证物证具在,问,这个案件该怎么判。
过失杀人?书衡挑眉。
“今年新科探花董怀玉,他的律令评了第一。”
书御笑道:“先生拿出来供我们学习。”
想到那个姿容俊秀英才天成的青年才俊,书衡也来了兴趣:“他怎么说?”
“一般人都写的是张三“斗杀人命”
该斩头,但董探花认为按照我大夏律令,不告而拿,即是偷,强拿便是抢,划入匪类。
所以张三的行为不应该是‘斗杀’而应该是“捕匪”
,那这个案件的结果可就截然不同了。
前者是要判斩首,后者“捕匪”
致其丧命,却是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的。”
书衡微微惊讶,这还真是有点意思。
“据说当时评卷的翰林们吵得可凶了,不晓得这个案件这样判到底对不对,还专门找了大理寺刑狱过来。
最后一直闹到了皇帝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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