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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为什么被掳走之际还要继续写下这一笔?
方朝清看着那笔竖折,目光忽然落到起笔处。
他的瞳孔猛地紧缩。
这个竖折要写的字——不是“出”
,而是“崔”
!
崔相的崔!
***
甄珠的书法底子并不好。
小时候基础没打好,养成了许多坏习惯,就比如笔画顺序经常不按正确的顺序写,而是按着她习惯的路子来,就比如“山”
字,正确的笔画顺序应该是先写“山”
字中间那一竖,而甄珠,却是习惯先写竖折,这个习惯也同样适用于带有“山”
的字,比如“崔”
。
后来跟着方朝清习字,方朝清发现了她这习惯,纠正了好几次。
“反正写出来都是一样的嘛。”
第一次被纠正时,她还信誓旦旦地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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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一样呢?”
方朝清不为所动,指着她写的“山”
字,“文字亦有骨,写字便需先找出字的‘骨’,把骨架立起来,再添加血肉使其丰满。
而这一竖就是‘山’字的骨。
就好比你作画——是先勾勒出主体轮廓,还是先画些细枝末节呢?”
纠正了好几次,甄珠表面上是改了,然而,人着急的时候,却往往还是会按最初的习惯来。
“客、客人——”
见眼前的贵公子久久盯着桌上的白纸不发一言,伙计心里愈发忐忑,刚一开口,就见那贵公子突然拿笔在纸上写了什么,随即身边掠过一阵风,手里被塞进了什么,伴随着的是那贵公子已经远去的声音。
“把东西送到城南十里巷方府,找方二少爷,送到后问他要一百两!”
伙计闻言大喜,匆匆低头一瞥,便见手里被塞了一张纸条,展开纸条——自然还是一个字都不认得。
不由跑到窗边,低头冲着已经跑下了楼,正解马欲离去的贵公子喊道:“公子,您去哪儿啊?”
贵公子没有丝毫犹豫地翻身上马,没开口回答,只是扬起鞭子,朝前方遥遥一指。
伙计朝着马鞭的方向看去,一眼便看到京城鳞次栉比的建筑中最最巍峨高大的那一处。
——皇宫。
***
“少爷,确定是大少爷的手信吗?”
少八好奇地瞟了瞟纸条,余光中看到前面几个字——“甄珠在相府”
,便不由把头往后缩了缩。
锦衣灿灿的少年点头,“当然,大哥的字,别人想模仿也模仿不出来。”
说罢,随手解了腰间的荷包扔给下面忐忑等待回复的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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