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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阿四身无长技,却养了一条黑狗十分听话,通人性,让蹲就蹲,让跳就跳,让作揖就作揖,还会认字算数,凡是看过黑狗表演的人无不啧啧称奇,而阿四就靠这条狗也混得个小康生活。
有一次阿四又在闹市带狗卖艺,围观的人甚多。
正在此时,当地县令乘轿从此经过,黑狗突然发狂冲出人群,拦在县令仪仗队前做作揖状,衙役喝之不去。
县令心觉有异,便将黑狗与阿四一同带回衙门审讯。
公堂之上,黑狗突作人言,语惊四座。
黑狗自言是本地某村人氏,六七岁时被人贩子卖于阿四。
阿四先将他灌之以软骨散,折断其手脚,然后将刚剥下的黑狗皮趁热带血裹之,又涂了些药膏,狗皮便像胶一样长在了身上,逐渐跟皮肤生在了一起。
阿四又用药坏了他的喉咙,只能做狗吠而无法人言,随后阿四便带着他四处卖艺,以此谋利。
日久之后,他的声带逐渐恢复,却一直不曾露出破绽,只待能够有申冤的机会,于是便有了之前闹市拦轿的一幕。
黑狗言罢,举座皆惊,阿四亦对罪行供认不讳,遂被收监,于秋后凌迟处死。
此事引起民间颇多议论,被当时的文人收录在笔记当中。
这个很久之前读过的故事现在忽然跳出来,绝不是偶然。
我想到了一种最不现实但也是最有可能的情况:难道这个人偶是用活人做的?
暑热的天气里,我被自己这个念头激得打了一个寒战。
“主人,那家伙又来电话了……”
我正在窗上趴着看得仔细,忽然手机铃声大作,吓得我差点跳起来,立刻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扫了一眼,是张童,肯定是来找我去歌厅的。
怎么进来的时候就忘了关手机呢,我万分沮丧地想。
我关了电话,抬起头,正看到那个人偶慢慢地转过头来对着我,眼珠子“骨碌”
转了一下。
要不是立马往上一提肛,我当场就尿了出来。
我想跑,可是双腿已经是一摊泥,完全使不出任何力气。
一股莫名的恐惧攫取了我的心脏,几乎抽去了我所有的能量。
我暗道完了完了,要死要死,都怨那该死的张童,唱什么歌做什么大保健……正在我脑袋一团乱麻的时候,老头从屋里走了出来,看到我后愣了一下,说:“是你啊。”
“对,是我。”
我脑中灵光一闪,立刻想到了一个无与伦比的借口,起码不会让自己看起来那么尴尬,“是这样,我很想要那本《公输要略》,所以就跟你过来了,想问问你能不能割爱……”
“哦,这样啊。
屋里坐吧。”
老头做了一个“请”
的手势。
我暗道今天跑是肯定跑不了了,既然到了这种境地,干脆进去看看再说。
我跟着老头进了屋,落座,老头说:“给客人倒杯茶。”
刚才一动不动的年轻人忽然活了起来,转身倒茶去了。
我强忍着心中的慌乱,对着老头笑笑。
老头拿起一根手搓的烟卷,递给我,我摆摆手表示不会。
他自己抽上了一根,问:“对木工有兴趣?”
“啊,也不是。
主要是比较喜欢古书。”
“呵呵。”
老头干笑了一声,“《公输要略》这本书在我这儿传了已经有三代了,不瞒你说,我家这一脉就是鲁班的后人,就是靠着这门祖传手艺,混口饭吃。
所以,这本书是真的不能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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