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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这种事,我脸皮就薄,两辈子落下的坏毛病,见不得这个,赶紧鞠一个躬,说声“伯伯师母再见”
车转屁股飞也似跑了。
周先生端着碗,望着我小小的背影,百感交集。
晚饭时分,老爸也回来了。
一家人欢聚一堂,其乐融融。
说起我捞鱼给周先生送去的事情,老爸大加赞赏。
他以前是老师,对“尊师重道”
甚是推崇。
老妈就将我搂过去,摸着我的头夸奖道:“我家小俊从小就这么讲礼义,将来长大了一定有出息。”
老爸点点头,深有同感,嘴里却说:“别夸坏了小孩子。
小俊,跟爸爸说说,随周先生都学了些什么知识啊?”
“语文,算术,历史,英语……”
“啊?你还学英语?”
老妈吃了一惊。
当时还是“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
英语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说起英语,不免让人浮想联编,想起“里通外国”
这顶大帽子。
老爸不以为意:“小孩子多学点东西总不是坏事。
我们一大家子都是贫农成分,十八代祖宗里都找不到一个外国华侨,也不必担心。”
主席辞世不久,“四人帮”
尚未粉碎,大革命尚未结束,这个家庭成分还是挺重要的。
这种大事,老妈一贯信服老爸,见他如此说法,也就不再多言。
“小俊,英语学得怎么样呢?”
老爸问。
“学了二十六个字母,还学了一些单词。”
我想了想,很小心地回答。
周先生不是专职英语教师,因此教英语的法子有些“蛮气”
见我二十六个字母上手极快,也不讲究什么循序渐进,索性直截了当摁住《哈姆雷特》来硬的。
一句一句,一段一段往下学。
颇有“见招拆招”
的味道。
虽然前生英语学得一塌糊涂,多少总有些老底子,碰到这么一位“高手”
师父,没奈何,也只能顶硬上。
幸而我生理年龄只有七岁,记忆力超好,师父教得硬,学得也不软。
尤其让人兴奋的是,周先生口语极佳,十来天时间下来,师徒俩居然可以进行简单的对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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