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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活着的时候,这些同伴和他们的父母退避三舍,死了后,他们若是展现出如释重负的反应倒更自然些,可实际上他们却开始仇视她和父亲。
割喉巷行将拆迁时,邻居们争先恐后地涌入拆迁办公室,与开发商代表讨价还价。
最终出台的补偿方案相当苛刻,但他们别无选择似地在上面签字画押。
起初傅蝶以为他们急于搬离这条声名不佳的小巷,搬家公司的车队集体到来时,她发觉自己错了。
向生活多年的故居做临别一瞥的目光多少应该带点眷恋,而他们的眼中充满憎恶,这种憎恶赤裸裸地指向他们父女二人。
(为什么在**调查杀害流浪汉的凶手时,他们竭力为父亲开脱?为什么在父亲洗脱罪名后他们反而嫌弃惧怕父亲?)
“下一站,和平大街,下车的乘客请提前做好准备。”
电子报站器的女声平稳而单调,傅蝶忽然打了个哆嗦。
那个猫眼女孩的父亲从割喉巷搬走后,在和平大街开了家小饭店,她死去的那五个同学常在那里聚会。
她知道那家饭店的地址,虽然从未打算光临,但她知道。
五分钟后,傅蝶下了车。
她沿着和平大街步行了几百米,看到一个悬挂“酒香不怕巷子深”
条幅的巷口,走了进去。
巷子很狭窄,而且还是个死胡同。
巷口有三个孩子蹦蹦跳跳地玩着跳格子的游戏,旁边两个边晒太阳边择菜的老太婆在絮絮叨叨到的聊天,她侧身躲开一个竭力保持平衡的孩子,一对从三层居民楼门洞里出来的情侣,以及两个心不在焉的环卫女工,总算找到了那家饭店。
夜来香饭庄,俗得不能再俗的名字。
她吁了口气,以前割喉巷附近有家同名的酒楼,规模要比这里大上十几倍,这位昔日的邻居当时是那儿的厨师,看来他心中一直渴望自己能当上老板。
贴着花里胡哨玻璃纸的大门紧闭,黑底金字的牌匾布满灰尘,想必要么是生意惨淡,要么是来这里的客人对整洁并不怎么在意。
傅蝶伸出手推门,刚接触到冰冷的铝合金门框,胳膊滞涩在空中。
我来这里做什么?他们认为是我害死了他们的孩子,我来这里做什么?
她眯起眼睛,一周前,在她慌乱地躲避那辆杀气腾腾冲过来的白色面包车时,依稀看到车门上印有夜来香饭店的字样。
她想起父亲告诉她,想要杀害她的人已经被捕了。
这家的女儿死了,父亲进了公安局,剩下的应该只有一个很可能处于歇斯底里状态的母亲。
(我怎么会稀里糊涂的来到这里?难道我的大脑真的问题严重?)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暂停营业。”
一个伙计模样的年轻人拎着个菜筐,出现在傅蝶身后,无精打采地对傅蝶说,“请让让。”
傅蝶怔怔地目送他走进饭店,正打算离开,忽然听到饭店里传来声嘶力竭的惨叫。
门猛地被推开,那个年轻人面无人色地狂奔而出,把傅蝶撞了个趔趄。
六
办公室宽敞而空荡,家具的颜色非黑即白。
傅蝶坐在角落的椅子上,面无表情。
钱一夫脸色铁青地端详着手中的照片:背景是一间杂乱的屋子,不锈钢器皿在日光灯下闪闪发亮,颜色僵硬得犹如死人的面孔。
照片正中是一口热气腾腾的大铁锅,一个穿着豆沙色毛衣的人匍匐在锅口,后脑勺凌乱的黑发漂浮在沸水上。
“我们的法医和你的反应差不多。”
坐在办公桌对面,年龄和钱一夫相仿的男人说,“真够惨的,喉咙被割开,上半身几乎煮熟了。”
“割喉足以致死,为什么还要把她推到沸水里?”
“看来你直接排除了自杀的可能。”
男人托住下巴,“医生的直觉?”
“人类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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