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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究竟爱不爱他?”
“靠,我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
见有个男孩喜欢自己,就忍不住也喜欢他。
我米乐乐是有理想,有追求的,在25岁以前,我是不会浪费任何时间在这些恩恩爱爱,卿卿我我的芝麻绿豆事情上。
再说,小晴那家伙,实在太闷了。
换了谁都会这么认为。
你想想看,跟一个一天没说几句话的人生活在一起,那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呀!”
“小晴如此可怜,可你就这样铁石心肠,无情无义?”
“我无情无义?难道要像琼瑶戏里的那些疯子哭哭啼啼,吵吵嚷嚷才算有情有义?我反对浅薄,我反对露骨,我反对矫情!
我表面是如此冷酷,可我内心热情如火!
多少年以后,你们就将知道我才华横溢下的赤诚之心。
我根本不害怕你们现在的误解!
能够忍受委屈,就是一个优秀作家的基本品质。
呃,好好看看我的小说吧,我把我所有的感情都倾注在那上面,所以现在在我身上一丁点感情也不留。
尽管我一再提醒你们看看它,可我相信你们中没有几个人会用心去看的。
我知道,这就是人类社会里最可悲的事儿了。
这世界到处是隔阂,到处是自以为是的瞎猜,到处是误解,谁也不愿意从自己的小房子里走出来,去认真理解一下别人。
我一生的追求,莫过于找个能够理解我的人,而不是整天就知道坐在自家院子里发呆的人。”
米乐乐重重地扔下这些沉甸甸的话,准备真的走人了。
“等一等,年轻人!”
文月影叫道。
米乐乐实在不耐烦了:“又咋了?别这么婆婆妈妈,多情善感,好不好?女人应该走出感情的小圈圈,才能跟男人并驾齐驱。”
文月影摇头看着这个极为特别的女孩:“到如今,你还这样自以为是吗?好吧,让我来给你一点感情吧!”
文月影打开计算机,拿鼠标点了几下。
接着,米乐乐看到了那条新闻。
女乞丐行窃猛男败露,惹来群犬裸战壮汉(组图)
今天中午,在中山大道XX路上发生了一起世纪罕见的人狗大战。
最终以当今世界的万物主宰——人类,获得了完胜。
战争的起因是:一名年纪在十一二岁左右的女孩,估计是丐帮第32代弟子,在盗窃一名壮汉的钱包时,不幸遇难。
该壮汉牛高马大,虎背熊腰,眼耀青光,脸上有道疤,属纯种的彪形大汉。
丐帮弟子显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手段非常生疏,并且也没有大人陪同,所以选错了对象。
如此贸然行动,难免不遇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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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壮汉正边走边打手机,发现居然有人敢摸他钱包,立刻火冒三丈,勃然大怒:“真是没死过,我生平最恨的就是小偷小摸了。”
他抓住小乞丐的头发往旁边的电线杆上猛撞去。
与此同时,一旁的一只灰白相间长毛小狗向壮汉发起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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