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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无非都是些超级女生谁获得冠军啦,某歌星和影星的最新情况了,有什么新歌流行以及网络上又有什么名人出了什么事情等等。
我对这些,平常并不关心,只好根据一些道听途说来胡乱应付。
可她们都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发出一些我所不能理解的“原来如此”
的评论和吵闹。
我知道,这里没有电视,电话,电脑与互联网,她们只能从几个小收音机里,倾听外面传来的声音。
从繁华的都市来到这么个地方,无疑非常的寂寞,无法与外界沟通的痛苦,也只有她们才能深深的体会的到。
我讲得并不好,很快就让她们兴味索然,又交谈了一会,小梅提议大家唱歌,众人同意,她蹦跳着跑回她自己的房间把吉他拿了过来。
等她摆个POSS准备弹奏的时候,众人纷纷捂上自己的耳朵,我不明所以,诧异地看着大家。
听到她要节奏没节奏要指法没指法的弹奏,我才知道,她根本就不会弹,只是配合自己声嘶力竭的叫喊打出一连串的噪音而已。
“怎么,我弹的不好?”
她怀疑地看着大伙。
“不错,不错,其实吉他弹唱就是为了自娱自乐,没什么好不好的。”
我说。
“还是极品男人有水平,懂得欣赏!
我看你们没一个人能比的上他。
我这是抛砖引玉,下面该极品男人弹了,想听的话你们就得对本小姐客气点!
本小姐的吉他,可是任何男人都没碰过的,你们也不是不知道,切!”
等她的脾气发完,众人向她保证待会她唱歌的时候绝对不捂耳朵的时候,才对我做了个胜利的手势,小心翼翼地把她的宝贝吉他递给我。
关于吉他,我并不陌生,还是小时候爸爸妈妈为了培养我的音乐方面的素养专,门请老师教的。
中学的时候,为了能给学校在全市举行的文艺汇演时取得名次,还专门苦练过一段时间并且一举夺魁。
如果不是爸爸说玩物丧志,上个音乐学院什么的,估计问题不大。
大一的时候,我经常参加学校的文艺团体,在学校的庆典上演出之类,在学校小有名气。
剑也是个酷爱吉他的人,那时候,我们经常两把吉他,他弹唱我伴奏,我弹唱他伴奏,在校园里演奏也是箐和月那时候最喜欢的节目。
她们经常在晚上跑的我们学校,让我们在学校的操场上弹吉他给她们听。
当然,我们不是白弹,得她们俩买好了酒和花生米之类的下酒菜。
每弹一只曲子,我和剑就把面前的酒干掉,各自张大的嘴巴,等她们俩把下酒菜放到我们嘴里,等她们忙着把酒给我们再到上以后,才开始弹下一个曲目。
现在虽然已经很久不弹,基本的东西还是不容易忘却,唬唬这些人,恐怕还是够了。
第一次给箐弹奏的乐曲,是什么来着?
接过来小梅的吉他,认真仔细地把音调正确,看了看一直不发一言在外围坐着的箐,我沉吟一下,开始弹奏。
按照记忆中给箐弹奏的模糊顺序,我谈那鲁西苏…伊卫培斯的《爱的罗曼史》、弹路易斯密兰的《孔雀之舞》,弹索尔的《月光》,弹《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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