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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字条上,写着沈霖给母亲的遗书,只有潦草的一行字。
——“我将以鲜血捍卫尊严,以死亡证明清白。
妈妈,我爱你。
霖霖。”
薛晋铭遣人不惜代价潜入苏区,在那女学生所说的寺庙里,果真找到了标名“沈雨林”
的骨灰坛,那是沈霖出走之后使用的化名。
苦寻七年,却等来这样一个结局。
上天何忍,让一个美好无暇的女子落得如此下场。
在薛严英洛彼时尚浅的记忆力,这个噩耗令霍沈念卿一病不起,足足病了半年,待她稍有起色,已是1949年的夏天……面临去留抉择的薛晋铭,问她是走还是留,若她要走,他便陪她远走高飞;若她要留,他便陪她终老市井。
霍沈念卿决定离开,并立誓有生之年,绝不重履故土,死后魂魄不回,宁可埋骨他乡。
与故土的亲缘维系,自此彻底断绝。
漫漫数十年转眼而逝,血艳艳的红宝石与白惨惨的骨灰,那样真实惨烈地摆在眼前,遗物、遗书、遗骨都已找到,没有人再去怀疑此事的真假,也没有人再忍心触碰这段惨烈过往。
直到若干年后,废宅阶前,白茶花下,那一瞬的邂逅。
神秘出现在茗谷的艾默,将已落下数十年的幕布重又揭开,令启安第一次开始怀疑,怀疑长辈们口中的往事结局,是否还有另一个可能。
“嘀铃铃——”
电话铃声令沉思中的启安一惊而起,抬头发觉天色已渐白,不觉竟是一夜过去,腕表上时针已越过清晨六点。
床头电话铃声还在急促地响着,启安接起来。
“严先生,您委托我们寻找的君静兰女士,已经找到了。”
第二十六章上
「一九四一年十月陪都重庆」
周遭尽是火焰,血一样的红色火焰,却没有温度,冷森森从四面八方迫来,火舌舔上肌肤,寒气直渗进骨子里。
仿佛是从天而降的爆炸,又仿佛是茗谷里里外外燃起的大火……
“夫人,夫人?”
念卿猛然惊醒过来,睁开眼,见周妈俯身望着自己,一脸的担忧,手里却端着碗药。
“夫人做噩梦了吧,看您这一头的虚汗,我给您拿热毛巾来。”
周妈将药碗搁下,“药煎好了,趁热喝啊。”
黑稠的中药,熏起一股刺鼻苦味,念卿一向闻不惯,苦笑着推开药碗,“已经好了,用不着天天喝药,以后别煎了。”
“那怎么行。”
周妈嚷起来,盯着她还没恢复红润的唇,“您看您这嘴唇,这样白,都不知道要补多少日子才能把流掉的血补回来,伤成那样,吓都吓死人了,您可别刚一出院就忘了疼,这药您要不喝,先生也饶不了我!”
念卿摇头笑笑,起身离开躺椅,伤口牵动处还有一丝隐痛。
周妈忙扶了她,拿起披肩给她搭在身上,嘴里扔不依不饶,“您再不喝,我可跟先生告状去了,叫他来守着你喝,正好这会儿先生在院子里……”
“他回来了?”
念卿有些诧异,这才刚过了午后,不到黄昏,怎会这么早就回家。
周妈答道,“回来好一会儿了。”
念卿看向镜子里自己鬓丝松散的慵懒模样,信手理了理头发,“怎么不叫醒我?他人呢?”
“您看书看睡着了,先生不让吵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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