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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道。
趁着夜色,翻墙进入一件小院。
落地声轻的令人听不见丝毫声音,这让阿尔伯特非常满意。
他打算等会儿找到个自己的小飞鼠,来个夜袭。
想想就刺激,想想就有点小激动。
为此他还把绳子和口塞带上了,就怕那只小飞鼠又跑又逃还叫~万一真逃了,或者一不小心弄出动静把他蠢儿子惊醒,那岂不是今晚活动就落空了?
所以自己才带这么多家伙事儿的,阿尔伯特为自己到底无耻找了个非常好的借口。
小楼,安静又悄无声息。
楼道之间,却开着昏暗的灯,让房内显得温馨又令人安宁。
阿尔伯特站在窗口翻进去,考虑了下,自己小老鼠藏在哪里。
一楼?二楼?三楼?还是地下室
问沅予炩?那太没意思了~那由刺激?
一间间找?这似乎又有点浪费时间
阿尔伯特摸着下巴犹豫了三十秒,就想地下室走。
因为他在茶几上看到一张纸条,印着小飞鼠爪印的纸条。
往楼下走时,阿尔伯特还点了点头,觉得地下室好,这么折腾都不怕弄出动静。
等等场面大点也不怕,自己等会儿把门带上,这也没窗户,更不怕小飞鼠逃了。
所以,地下室好,地下室妙~
沅予炩抱着他的小猫猫,一边看着监控一边啃着零食,“你爸砸这么蠢?”
并没有在十点睡着的小猫咪一脸绝望,“在我们家,还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别说让他爸去地下室了,就是去海底,他爸都脱了衣服就跳海。
沅予炩低头吸了口猫,一手搂着四肢朝天的小猫肚皮,一手抓了个小鸡腿,自己咬一口,吃了肉,连同骨头一起塞莱安嘴里。
莱安在长牙,就喜欢啃骨头。
禽类的骨头对他而言就是脆骨似的。
又不是真的动物,吃这种的根本不会卡喉咙。
两人一个吃口肉,一个则连着肉一起啃骨头。
沅予炩知道莱安这段时间牙yǎng,喜欢啃骨头,甚至连螃蟹龙虾这种都愿意放嘴里咬咬壳。
每次烧鸡鸭或棒子骨之类的都会把味炖久点,味道浓郁点。
等小家伙吃的时候,就连骨髓都没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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