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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又值钱又闪闪发亮,而且特别好记。
以后这就是你的名字了!
」
「...」
「金子,应一声。
」
「...汪~」
「对了,以后我叫金子就是叫你,记住了。
」
「汪汪~」
金毛第一次在她面前露出足够的智商,在试探的应了两次都得到极为肯定的回应后,顺利的把「金子」与自己对上,一旦林一秋开口,就会非常热情洋溢的回应。
半个月后,在那条要去异地上班的消息后,手机上再无任何关于可乐的新的消息传来,林一秋安静的看着手机直至没电到关机,第二天一大早就开始找租房信息。
上班,找房子,陪狗狗遛弯。
因为狗狗跟猫不一样,狗狗需要一定的活动范围,又要有一定的活动,又要价格适当,最好还采光不错,这房子一找又是半个月过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离此处八公里远的地方,林一秋找到了合积的房子。
虽然是已经建造好已经有四十年的老房子,但除了楼层老旧,一室一厅都有阳光,面积有五十平,房租却只需要800。
那简直是最理想的地方了。
跟房东签好合同,并押一付三的付金房租,就是繁锁的搬家。
「金子,去把那个给我拿过来。
」
「金子,那边的袋子也叨过来。
」
「金子,不要撞,撞坏了晚上就罚你没肉吃!
」
「汪呜~」
一只体重六十斤的金毛除了能吃,能闹丶性格偶尔二哈外,其实还是一个挺能帮忙的帮手。
比如帮忙叨些小东西,又比如在后面靠体重帮她推东西,再比如累时可以当个又暖又软的肉垫。
在把新租的房子布置成合适的模样,又是半个月过去。
此刻距离可乐离开已经整整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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