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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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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爱情,仇恨,这些强烈的情绪就显得过于单薄,无法支撑漫长人生。

高谦获得天雄星,成为六合刀宗师,这个过程固然是取巧了,可成就却是真实不虚。

手与脚合,眼与身合,身与刀合。

气与意合,意与心合,心与神合。

有此六合,才能心神意、气体刀合一。

心动则刀往,意止则刀收。

四十九斤的龙鳞刀在手,高谦欲轻则轻,欲快则快,所谓刚柔快慢尽数由心。

技艺达到这种境界,这种成就感满足感,是难以用言语表达的。

唯一有点可惜的是,没有观众在一旁惊叹称赞。

或者有个不长眼的来挑衅,他就可以随手试刀。

高谦提跃上云杉顶端,站在小指粗细的枝丫上,他头顶漫天星光提刀飘然而立,心中既满足又有几分怅然:“只可惜没穿黑色风衣,少了几分飘逸的意味……”

其实,这时候可以去找防卫团马千军试试刀。

防卫团两名源师跑来暗杀他,要说马千军不知情,高谦可不信。

飞龙帮又有那么多重型枪械,肯定是在马千军那买的。

可是,连沈正君都没动马千军,就证明防卫军自成体系。

强如沈正君,都不愿意去碰。

高谦想了想还是按下杀意,杀马千军容易,别人却一定会怀疑他。

谁让他当众出了大风头,现在别人都知道他是高手!

惹怒了军方,麻烦就大了。

何况,他也没有什么切实证据。

理智告诉高谦,不能乱来。

可心中的杀意越来越盛,怎么都难压制。

他自己都有些不解,难道是手握利刃,就自然生出杀心!

“不对不对……”

高谦立即反省过来,他看向右手食指上的戒指。

周毓秀离开后,他就一直戴着这枚戒指。

反正也没人认识。

他主要是想搞清楚戒指到底有什么用!

这些天他也没少忙乎,滴血就不用说了,水煮火烧,各种方式都没少尝试。

只是一直以来,戒指都没有任何反应。

没想到今天戒指突然作妖了。

以前他用手枪杀人的时候,总是杀机强烈。

这戒指喜欢杀人?

高谦不太明白,喜欢血的话,他也滴了不少的血。

再者,血妖是来自异空间的生命种族,虽然生命形态和人类有一些差别,差别却不太大。

妖族名字里带个妖,却没有妖术。

只是使用源力方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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