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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立涛简直是落荒而逃,一个月前在山上意外的看到了何凌霄,看到了她可爱的孩子,他想自己应该好好的过自己的生活了,然后被正好自己的妈妈安排相亲,他就去了。
去之前他就想好了,只要过得去就结婚吧。
没什么的,一辈子总要过,不管和谁,自己以后大不了就只是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
如果对方入得了眼就更好,这样也行生活起来也没有那样艰难。
事实是,那个介绍对象比自己还要早到半个小时,可见人家对这场相亲的重视。
他有些惭愧,自己是个男人。
那个女孩子是母亲的一个朋友的孩子。
期间他们谈到自己的学校,然后平常生活,一些爱好。
最后成了一问一回答的模式。
几乎都是对方在问,他在回答。
对方从一开始的羞怯变的大方,而他从一开始的对答如流变成了木讷。
嗯,她的肤『色』不好看,不够白,眼睛不大,不够传神。
她的脾气太随和,一点都没有特征。
她的头发不够漂亮,耳朵不够小巧,鼻子不够挺翘
原来,他对女朋友这样挑剔,而且还有一个标准。
试问有珠玉在前,你还会将就璞玉吗?就算是对方再也特质,可她都不是你要的。
然后他有听到她说,“我知道你以前的女朋友很漂亮”
岂止是漂亮,在他眼里是完美,他甘愿为她做任何。
他曾经甘愿为她去死,可是她不需要他。
如果如果没有错过该多好,那样他们的孩子也会更那个叫做小菠菜的杨迭戈一样聪明活泼。
他站了起来,已经没有半点绅士风度,脸上满是不耐烦,“对不起,我想我们并不应该见面,对我来说相亲一万次都只有一种结果。
我不会再爱上任何一个女孩子。”
他从那家餐厅出来,才知道自己固执起来比何凌霄还要固执得多。
他喜欢去她去的地方,喜欢在下班的时候买上一只烤红薯,喜欢去吃路边摊,喜欢她听的歌,直到现在他手机里电脑里只有一首歌。
每每听到这首歌就有让他落泪的冲动。
有种魂碎,肠断,心死成灰的万念俱灰。
有时候就想死了多好,死了就债消、情灭,可是她不让他死,那么他就活着,就像是行尸走肉般活着。
隔一段时间去美国看她一次,偷偷的,远远地,然后又黯然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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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婚礼,他去看过,他知道自己曾经也能给得了她那样令人艳羡的婚礼给她,却给不了她那些快乐。
婚后第一年,在旧金山他看到她一个人去超市,那天天气很冷,下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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