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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夏来不及看热闹,赶紧往家走。
回去的路上,她看到武子强拉着石红珂拼命往班车的方向走,酒啊红糖啊什么的都给提上了。
又折回来了。
真是的。
这两人老做无用功。
“沈夏,沈夏有吗?”
邮差在沈夏家门口喊,仔细一看,这沈夏家门好像锁上了。
没人啊。
今天又要白跑一趟了。
邮差自行车一转,脚踩在自行车脚踏上,正准备骑车去下一家。
沈夏赶过来了,“我就是沈夏,是有我的信吗?”
“对,有你的信,二封。”
邮差把信递了过去。
他是这一片送信的,认得沈夏。
沈夏接过信,粗粗一看,这两个地址都挺陌生的。
一个首都,一个外地。
以前没收过这两个地址的信啊,谁寄的?
“行,你忙吧,我走了啊。”
邮差急着送信,他想在天黑之前把工作完成,骑上自行车赶紧走了。
“多谢了。”
沈夏在后面喊。
沈夏先是拆开了那封外地的信,竟然是许久没有联系的同学郑芳寄来的。
郑芳要结婚了,想让她当伴娘。
去吗?
当然不去,这会闹伴娘的习俗可不是说玩的,她跟郑芳几年没联系了,犯不上去吃这个亏。
估计郑芳也就是那么一说,信上郑芳可是说自己嫁到城里了,丈夫是有铁饭碗的酱油厂工人。
挺好,
沈夏坐在自家门墩上,拆开了第二封信。
是先前她在首都找的那个中间人寄来的,说是按照她的要求找到了一套价钱合适的四合院了!
主家开口一万块钱,是个小的。
在首都的东城区。
主要是这套房权清楚,过户容易,要知道,这年头四合院的产权才是大问题呢,有的是收走了还回来的,有的收走了主家拿着地契都要不回来的。
沈夏看到信上的内容,眼睛亮得吓人。
机会来了!
先前她背着家里人自个去过一次首都,原本是旅游的,可是看到那些古色古香的四合院后,她改主意了。
她想搞一套。
只要有钱,应该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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