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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风袭来,河水滚着金子般的波粼,像要淹没那双细如麻杆的脚踝。
那姐姐闻言回头,顾盼生辉。
她嘴里衔着发夹,一边取下,一边道:“好,谢谢内。”
青豆看呆了,一天学也上的浑浑噩噩,反复想着那个姐姐。
就算口音很重,也不影响她的美貌。
她们同进同出,同吃同住,三日便结下友谊。
虽然语言交流和思维频率上,可以说是鸡同鸭讲,但处朋友就靠一个冲动和投缘,没那么多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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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罗素素,孟庭说是乡下亲戚,实际是她知青时期生的女儿。
孟庭69年插队下乡,为了不去内蒙古、云贵等地,她找了七搭八搭的亲戚,托人求情,以投亲插队的方式去到了个不算偏远的桃坞乡。
插队期间,日子太苦,所有的脏活累活都轮到她这个阶级敌人的女儿头上。
没多久,她与供销社棉麻部的罗天赐好了。
没办法,他人好,老默默帮她做活。
她感动下的冲动,也就是以身相许这种事儿了。
他的农民父母看不起知青,但架不住他们爱得热烈——有了,是以,只能草草订婚了事。
罗素素出生后不久,孟庭对着生活没了耐心,厌极农作采桑。
听说医生证明身体不适合劳动可以以病退的方式回家,她日日上门请诊,夜夜拜访那医生,几月后,也就是76年年尾,她拿到证明,毅然决然离开了桃坞乡,回小南城街道工作。
那年罗素素5岁。
孟庭看不出莽汉心细。
她一心只想回城里,只当那是一桩不堪回首的露水姻缘事。
她走后,罗家说亲不断,但罗天赐不肯再娶。
他四处寻她,茶饭不思,后来摸到小南城找过她,却被她打发走了。
孟庭回到自己的大本营,说话都有了底气。
她说,她这辈子都不要再看到乡下人了。
罗天赐回乡后离开了供销社,开始创业。
那是一件“大逆不道”
的事。
乡里人都说他为个女人疯了,没想到他养殖鳗鱼苗,小有所成,成了乡里头一个万元户,他拿着钱又去找了孟庭,只是她已嫁作人妻。
他不死心,连着三年都来城里,一年给了她两千,一年给了她三千,一年给了她五千。
孟庭让他别来了。
他说,钱太多了,我用不着,你拿着用。
再就是今年了,他没来,孟庭去了。
孟庭在乡镇政府的办公室里,见到了罗天赐的父母。
船只风险很大,村里跟风养鳗鱼,一年死了十个。
一日两潮,罗天赐逢晴好天从不休息,按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的概率之说,他不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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