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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胃口比较大。”
许新月道。
“多大?”
陆白问。
“我和夏至两个人要吃两只野鸡和三个烤红薯,外加一颗苹果,其中三分之二是我吃的。”
许新月说。
陆白:“……”
陆白知道另外两只野鸡去哪了,去了她和许……不对。
“夏至是谁?”
他记得许冬至说他叫许冬至,不叫夏至。
“我。”
许冬至很不想认下夏至这个名字,但许新月自从单方面决定给他改名后,就一直管他叫夏至,他不想认都不行。
“你不是叫冬至吗?”
难道是他听错了?
“我是叫冬至,但我姐觉得冬至这个名字不吉利,就一直管我叫夏至。”
许冬至解释。
“冬至哪里不吉利了?”
陆白问。
许冬至不好跟他说实话,只能胡诌道:“大概是因为太冷了吧!”
“哦。”
陆白记下了,他的富婆不喜欢冬至,因为太冷了,喜欢夏至,因为暖和,总结,他的富婆怕冷喜热。
在极寒之地长大的许新月:“???”
“按你们的胃口,加我一个,杀两只就够了,用不着四只全杀。”
野兔比野鸡大不少,两只就够他们三吃饱,更何况,除了两只野兔外,他们还有一只拥有三副内脏的野鸡。
“那就杀两只,剩下的两只晚上杀,晚上你还来。”
许新月说。
“好。”
陆白一听晚上还有得吃,笑得眉眼都弯了。
许冬至觉得他好像知道陆白为什么对他姐特别了,换作他是陆白,遇到他姐这种地主家的傻女儿,也会抱大腿。
嗯,严格上来说,陆白并不是第一个抱他姐大腿的人,他才是第一个。
所以,他和陆白半斤八两?
那他就不挑陆白的刺了。
当然,前提是,陆白不会做出损害他和他姐的利益的事。
“你们俩先去把鸡炖上,我把兔子杀了。”
许新月说。
“你会杀兔子吗?不会的话,还是我来。
兔皮保持完整,可以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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