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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晏推过去一碗樱桃,“边吃边说。”
少年一点没客气,勺子也不用,端起碗来“咕咚咕咚”
几大口甜汤灌进肚里,挂在嘴角的也舍不得擦,用舌尖舔舔干净,抿进嘴里。
她也是许久没有这么痛快地喝过蜜水了。
以前她还没有这个像样的大名,也没有亲人,只有个贱名叫小狗,从记事起就跟着老乞丐在街上讨食吃,在破窝棚里住。
老乞丐死了,她抽出一张草席把人埋在窝棚边,接着照顾老乞丐捡回来的一帮子小乞丐,成了乞儿堆里的老大。
金带玉确实有做头领的本事,把小乞丐们看护得很好,像个护崽的老母鸡。
一群妹妹里有人还挨着冻,她就不穿厚衣服;带回来几块人家不要的脏点心,她把沾了土的外皮搓掉,让妹妹们吃里面白净香甜的糖馅,自己再一口口抿着吃剩下的碎屑。
光凭仁义成不了事。
她对内护短,对外人也狠得下心。
从前有街溜子往小乞丐脑袋上丢石头,她一声不吭抱着小孩走了,当天晚上就偷偷摸进那人家里,棉被浇水压石头,把人捂了个半死。
长大之后,她有些迷上听书了,在茶楼外听人讲天下风云门派,听得心潮震荡。
因为已有丐帮在前,她便自己建了个“小丐帮”
,又找认字的给自己拟了个像人样的大名。
妹妹们也长了几岁后,日子就更舒服了一些。
一群半大孩子满城讨饭做零工,还真攒下钱来,一人裁了一身干净衣裳,也不必住那座修修补补几十回的破窝棚了。
只是金带玉有自己的倔脾气,好衣服只在特殊场合穿——譬如被邀去梅社吃饭的时候,其余时候还是一身补丁满城跑。
她跟梅社的渊源暂且不提。
小丐帮里这十几个满街乱窜的孩子,就是江晏观察这座城最好用的眼睛。
“这些日子……就按这一年算吧,巴州城里的这些小男孩,你看着是多了还是少了?”
江晏问。
“少了。”
金带玉不假思索道,“去年一直跟我们抢地盘的那帮男的,一下子少了一大半。
有好几家的男孩都没再见过,别人问也只说被仙人选走做仙童去了。”
“是谁把人带走的,你们见过吗?”
金带玉又喝了一口甜汤,舔舔嘴唇若有所思,“不知算不算,小荣撞见过一次,大晚上的一架罩着黑布的马车停在永丰坊王元贵家的后门,遮遮掩掩把人拉走了。”
“哦!”
她忽然一拍大腿,凑近了低声说,“有次王元贵在外面喝多了,我听他跟人嚷嚷他家王承望有出息,早早进宫跟在贵人身边享福,还嘻嘻笑着往天上指。
说的声音太大,手被他老婆硬掰下来,疼得醒酒了又说自己是醉话。
现在看来,还真是被送到那边去了。”
她也悄悄往天上指了指。
“那可说不准哦,”
江晏坏心眼一笑,向地上指了指,“说不定是另一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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