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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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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衣拧了拧眉,并没有放开他,而是开始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

这具身体叫胡二妞,是大马庄的一个大龄未嫁姑娘,今年已有十八岁。

她之所以没嫁出去,并不是哪里不好,而是因为太能干。

她后娘贪她能干,想多留她几年,为家里做些事。

直到村里人戳着她的脊梁骨骂,她终于松了口,肯叫她嫁人。

却是收了隔壁村的一个瘸腿老鳏夫的二两银子,把胡二妞卖给他做填房。

那老鳏夫今年四十多岁,品行很不好,既爱喝酒,又爱打婆娘,他前头那个婆娘就是被他活活打死的。

胡二妞不想嫁,便从家里跑了出来,来到河边,跪在草地上难过地哭。

哭累了,就歪在地上睡着了。

直到一个少年从河堤上跌下来,恰巧撞在她的身上,带着她往河里滚去。

眼下已经入了秋,河水已经冷了,胡二妞眼疾手快地抱住少年,几个打滚,才免于落入水中。

明白了事情的经过,罗衣低头看向身下的少年。

他因为被她压在身下,神情愤怒不已。

明明是她救了他,他却摆出这样一副表情。

罗衣没有放开他,而是继续接收记忆。

在原主的记忆中,她挨了少年一句骂,就立刻把他松开了。

然而不巧,附近恰有村人经过,见到他们的模样,以为两人在做不可见人的丑事,当即把两人一顿呵斥,然后勒令少年娶了她。

少年名叫周自荣,并不是大马庄本地人,而是两年前从外地来的。

与他一同来到大马庄的,还有一个被他称为姨娘的三十来岁的病弱妇人。

周自荣刚来的时候,穿着打扮很是上等,拇指大的珍珠镶嵌在他的腰带上,说不出的富贵风流。

然而两年过去,他华丽的衣裳变为普通的布衣,那些闪闪发光的珍珠和宝石也不见了踪迹,他穷得日日靠着村长的接济吃饭。

即便如此,周自荣仍然不想娶胡二妞,他对她的嫌弃和厌憎几乎写满了每一根头发丝。

但因为被撞见了这一幕,千夫所指之下,他不得不娶她。

娶了她之后,他待她冷漠又刻薄,但胡二妞却因为不必嫁给老鳏夫,对他既感激又愧疚,不论他如何待她,总是毫无怨言,甚至勤勤恳恳地做事,养活他和姨娘李氏,再没叫他们吃过村长的接济。

因为周自荣还要读书,胡二妞便咬着牙,种地、养鸡养猪、上山打猎、下河捉鱼,想尽一切办法赚得银钱供他读书。

周自荣握笔,要上好的狼毫笔。

写字,要极好的雪花纸。

砚台,要有名的徽墨……但这个是打碎胡二妞的骨头论斤卖,也买不来一角的,为此受了周自荣许多冷眼。

终于,七年过去,周自荣考上了探花郎。

他风光无限,骄傲满面地递给她一张纸:“你配不上我,当年娶你是不得已,念在这些年你伺候我的份上,这二百两银子你拿去,回老家吧。”

当年胡二妞嫁给他的时候,因为他家里贫穷,胡二妞的后娘生怕她连累家里,在她出门的时候就跟她一刀两断,她早已经没有了家。

这么多年过去,他一根手指头也没碰过她,她连个孩子也没有,他叫她走,走到哪里去?

胡二妞拿着休书和银子,浑浑噩噩地来到河边,一头扎了进去。

她上了年纪,身上又因为常年的过度劳作而病痛缠身,没有家,没有依靠,还是个被休的女人,根本没有活路。

周自荣没有叫她去死,却逼得她不得不去死。

她死了,他不仅得了清净,更是不沾半点恶名。

不远处,河面上跳跃着点点阳光,细碎得像金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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