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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看陆予风病好了觉得他又要有出息了,多数客人送的礼金都挺多的。
一般来说,同村的礼金都是给五十文或者一百文,亲戚会给几百文。
江挽云笑道,“那还挺多呢,成本收回来不说了还赚了二两。”
陆予风将匣子放好,准备明天交给陈氏,又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来很郑重地递给江挽云。
“给我的?”
江挽云意外地接过。
陆予风眼神飘忽,轻咳一声道:“今天在街上看见好看就买了。”
“咦?是啥啊,我看看。”
江挽云好奇地打开,见里面躺着一支做工精致的银簪子。
银簪子细细的,并不值多少钱,但锻造工艺很高,在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芒。
江挽云露出惊喜的表情,“哇,好好看!
你哪儿来的钱呀?”
普通人家的女儿若是得宠,出嫁时候父母就会打一个银镯子或者银簪子做嫁妆。
原身的亲娘留下来的嫁妆里首饰多不胜数,但她一件也没拿到。
陆予风见她高兴,心里悬挂的石头也落地了。
买簪子之前他也很犹豫,毕竟江挽云以前是富家女,会不会看不上他买的,但陆予山和陆予海都怂恿他,说礼轻情意重,赚了钱给媳妇买点东西怎么了,他俩过两天就给爹和娘还有媳妇孩子买夏装。
好在她很喜欢。
“前些日子抄书挣的,一两多。”
他的字写得好,又小有名气,他抄的书好卖,书店老板也乐意多给他点。
“谢谢你!
很好看!”
毕竟人家送的东西,为表重视,肯定得热情回应下才行。
陆予风有点不好意思,轻轻嗯了声。
江挽云把簪子放进盒子里,准备重要场合才戴上,“你给爹娘买什么了吗?”
“没……”
买了簪子,还买了些笔墨和纸就不剩啥钱了。
江挽云顿住,那还是等他给陈氏他们买了东西后再戴簪子吧。
“睡觉睡觉了,晚安。”
一夜无话,次日上午还是收拾家里,下午便是准备摆摊要用的东西。
玉兰昨日是睡的厨房,用板子临时搭的床,今天陈氏领着王氏把放杂物的屋子打扫出来,摆上床和简单的家具。
虽然玉兰的行礼还在林家,但那都是可要可不要的了,基本是别人穿了不要的旧衣服。
陈氏便找了几件自己的衣服给她先换洗。
陆父在院子旁边搭了架子,准备来熏香肠腊肉。
江挽云看着那香肠,突然想起前世红遍大江南北的小吃炸火腿肠,或者是炸热狗。
若是去学堂外面卖,应该销量不错。
陈氏道:“你们摆摊去了我就来做鱼丸了,上次做了三斤一下就卖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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