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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力》。
……
……
姜风没有马上翻书来看。
折腾了这么大半天,他有点饥肠辘辘了。
他翻出以前存在这里的干粮,一口一口把它们吃得干干净净。
接着,他走到小谷的另一头,打来清水,仔细地洗去身上的血污和灰土。
跟姜怀晓一番恶斗,他身上留了不少伤。
现在这些伤已经大部分愈合,有些比较浅的连痕迹也不留了。
他发现自己的自愈能力比以前更强了。
这也是融合天心种、拥有明力带来的效果?
他摸了摸自己的手臂,露出沉思之色。
小姐之所以会觉得他的血脉足够融合明心种,就是因为他的这种天赋能力。
姜家是药民遗族,但是血脉强到能够拥有异力的极其罕见。
如果单看能力的话,小姐的判断应该没错。
但是,姜风的心里始终有一丝疑虑。
先不说年幼时进行的血脉检测,不久前在明心树下时,他能够感觉到,他跟明心种毫无感应。
可能他可以找到其它原因,譬如那本书的记载其实有误,他其实还没到年龄之类。
但是他脑海深处有一个意识在告诉他,这些都不是理由!
正常情况下,他的血脉纯净程度的确不可能融合明心种!
血脉混杂,但却天生拥有异力,这是什么缘故?
如果不是那只兔子给他带来了天心种,也许他真的无法满足小姐的意愿,走上这条修炼之路……
对了,姜风一惊,他急急忙忙地在怀里一掏。
之前他把兔子放在怀里,结果后来全忘了,还跟姜怀晓恶斗了一场。
兔子呢?不会被他不小心弄死了吧?
兔子毛茸茸的身体窝在他怀里,还带着一股热气,姜风松了口气,摸了摸它的脑袋,把它放到一边。
白影的出现好像给它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它现在呼呼沉睡,跟刚捡到的时候一模一样。
四本手札,一枚天照县令,这是小姐留给他的全部东西。
姜风擦干净一块石板,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排列上去。
他的动作很慢,也很小心,做完之后,他眼中残存的一缕焦躁已经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坚定。
姜风洗干净手,盘膝坐下,翻开那本名为《明力》的手札。
这一刻,姜家的事已经被他完全抛在脑后,他的心里只剩下了一个念头——修炼到黎明境界,参加朱天大考!
小姐的字迹不像普通女人那么娟秀,反而锋锐得隐带峥嵘。
“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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