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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白队,能省就省,就连聂左也是这样的。
当然不是吝啬,他们希望将积分花费在最需要花费的项目上。
最后一场没有结束的比赛,是第一场白队胜利五人组对抗黑队最凶狠的杀手。
白队五人组可以说是白队最强的力量,他们不仅组合合理,配合娴熟,最重要是他们拥有不少积分,在比赛开始后,他们迅速根据自己的任务情况,派遣一人专门购买了三个积分的武装。
这种做法是有组织,正确的做法。
但是白队有内奸,他们在比赛前的计划已经被人出卖,比赛开始后,一名队员迅速前往黑商处购买装备,被杀手伏击,枪杀当场。
聂左他们不知道进展,看大屏幕上,白队五人组已经阵亡两人,但是守住了12个小时,算是相当不错的。
白队首领萨斯今天输了,但是并没有太影响他的心情。
聂左提醒他目前的白队情况是5、3、3、3、2、1、1这样七个单位,他作为失败的独行侠,很可能会被投出局。
“如果白队还不清醒的话,那我迟早要出局,我来是争取胜利的,而不是保存自己的。”
萨斯道:“他们应该意识到,他们的组合完全无法发挥出他们的能力。
其实经过两轮比赛,有几个人已经确定,你、我还有九号、十号四个人是具备临场应变作战能力的人,所组建的队伍应该是以我们四人为核心组建出的队伍。
他们想法太简单,你看原先四人组,一个身手不凡的保镖,一个出色的白帽子,一个擅长侦查的人,还有一名苏格兰场探员,似乎该有的元素都有了。
这队伍可以称之为完美。
但事实不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队伍不能是缺一不可的,应该是在缺少了任何人的情况下,都能维持运转。
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万金油,万金油不好找,太少了,出色的人才都不会是万金油。
但是有一种人可以代替万金油,那就是临场应变能力强的人。”
萨斯再道:“四人组中,保镖临场应变能力最强。
但是缺乏了宏观思维,杀手在现身枪杀时候首选他,并非没有理由。
因为射杀其他人,保镖还有搏斗和攻击的能力。
但为什么杀手不是最先用匕首杀死保镖,而是杀死了侦查者呢?因为九号侦察者有应变的能力,如果第一个目标杀死了保镖,九号就会立刻判断出杀手思路,这就叫临场能力。”
聂左道:“反过来说,黑队中这位杀手。
非常厉害。”
萨斯沉重的点点头:“是的,我认为我也见多识广,但是我可以说,这杀手是我遇见最厉害的一个。
沉着、冷静。
不仅杀人手法娴熟,最难得是分析能力。
按照我的预计,第一次任务时候,他用匕首杀死九号。
并没有打算立刻对另外三人下手。
而另外三人表现让他做出了立刻下手的决断。
这种品质非常难得,因为对手不可能在震惊之中调整思绪,让自己逻辑思考恢复。”
这时候。
十号,三人组失败者,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私家侦探道:“杀手不是最难对付的一个人,或者说杀手是最难对付的其中之一。”
“哦?”
萨斯和聂左看向十号。
“我们今天对手非常强大。”
十号说着,双手一搓,变出一枝玫瑰出来:“你们看见我怎么变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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