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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家租车行时,两人在车库里休息,看到了一辆少见的加长轿车。
曾经豪华的外观现在覆满尘埃,不过机械结构意外地完好无损。
真皮座椅已经朽烂,但车载冰箱给了他们一个惊喜。
虽然不大,但这的确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的半导体制冷设备,更换了一些电气配件后,居然还能使用。
春耕最忙的时间过去,煜煊开始挑选人手,准备进城。
鉴于这次的对手是狼群,他不打算带那些缺乏经验的年轻女孩儿。
首先是狩猎队,抽调了近半的人手,连队长雨竹一起都被编入了进城的队伍。
经常和虹影进城的孩子们也从日常工作中抽离出来,再加上从年轻女孩儿中挑选的十几个最胆大最敏捷的,最终组成的搜索队有将近四十人,几乎集中了家中最强的力量。
新月赶制了一些钢甲,长刃猎矛。
进城的队伍穿上这些装备,在家里短暂地训练了两日。
矛阵对付狼群,不求进攻,但求能互相掩护,让狼群无隙可乘。
而村子外围也竖起了一道临时的栅墙,用来守护家中的女人。
煜煊带入进城的期间,一切非必要的外出都将停止,以防受到野兽的侵袭。
选定的日子到来,天还没亮,村里就亮起了一盏盏灯光。
准备进城的队伍在一间院子里集结,每个人都全副武装。
仓促打制的钢甲覆盖不多,但能够很好地防护了咽喉、下体、和手臂这些关键部位,足以抵挡所有来自狼群的致命攻击,又不会过于沉重,妨碍行动。
狩猎矛不长,但矛头又长又宽,双面开刃,如同短剑。
脊部镂空,方便放血,只要刺实,一击就能让白狼大量失血,立即失去战力。
刃连接矛刃和木柄的,是三十公分的钢制套筒,即使那些白狼再凶猛嗜血,也很难将矛刃从矛杆上咬断。
煜煊走到女孩儿们面前,在整齐的队列前左右扫视了一遍。
“大家都知道,家里唯一的男人,我,因为身体的原因,无法生出男孩儿。
长期来看,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们的家族是无法延续下去的。
“
“这次进城,是为了搜寻必要的生物材料,用来治疗我的基因问题,所以非常重要!
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
他解开臂甲,卷起袖子,在灯光下向大家展示自己小臂。
“这些疤痕你们都见过。”
煜煊举着手臂,从队伍的一头缓缓走向另一头,确保每个人都能看得清楚,“一共有几十条!
不光是我的手上、还有腿上,背上,都是它们留下的纪念。
我几乎死在它们口中,也因此为大家试出了它们惯用的攻击方式。”
“今天,所有它们会重点攻击的部位,都有钢铁覆盖,无法穿透。
即使受伤,也绝不会致命。
家里最好的医生也与我们随行,带着足够的纱布和药品,每个伤员都能得到妥善的照顾。
所以,面对这些野兽,你们害怕吗!
?”
“不害怕!”
女孩儿们齐声大叫。
“很好。
你们要做的,就是持矛对准它们。
在它们扑上来的那一刻,拧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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