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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江丹姿急急忙忙地又跟王妈走了回来,手里拿着三个极其精美的发饰,看样子都是大牌奢侈品。
“你看看,我簪上哪个比较好看?”
牧锦仔细考虑一下,选了一个水晶发卡,非常简单的冰绒花造型,小小一支。
她仔细为江丹姿别在了后脑勺右侧作为装饰。
“好了。”
江丹姿美滋滋的拿着镜子左照右照照了好久,才在王妈的催促下离开步行街。
已经是下午了,附近的一些商铺陆陆续续懒懒散散打开了门,也没有很想做生意的意思,这些商铺老板基本上都住这附近,呆在家里也没意思,不如过来开了店门和周围的邻居随意聊聊天。
从云霞公园里出来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林晓兰和牧锦母女俩的缝补摊总算吸引到了目标受众的眼球。
自几个女孩坐在凳子上带头尝试梳头后,小摊的生意开始有了起色。
也亏得牧锦的手艺实在精妙,她将上辈子在网络上见过的发型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又根据女孩们的脸型、气质、五官特色等,分别给她们设计不同的发型,每个发型根据复杂程度,收五到十元不等。
但凡见了她发型的女孩,无一不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及至牧锦为她们梳了头之后,更是感觉这钱花得值。
林晓兰的缝补摊无人问津,她索性站在女儿的身边,仔仔细细地揣摩她的动作,两手下意识跟着动,认真地学了起来。
牧锦有时特意放慢动作,让养母看个清楚。
这天到晚上收摊的时候,母女俩一数,加上江丹姿给的五十,一共赚了一百七十元!
林晓兰喜不自胜,差点语无伦次。
女儿才跟她出摊一天,竟然开辟了新的赚钱路子!
这个数目几乎只有在她夏天生意最好的时候才能赚得到啊。
回去的路上,林晓兰特意拉着女儿拐去烧鸡店,给牧锦买了两个烧鸡腿,“小静,快吃,快吃。”
牧锦拿出一个,“妈,你也吃。”
“妈不喜欢吃鸡肉。”
林晓兰摇头拒绝,看着女儿的眼里满是骄傲。
女儿这么懂事又伶俐,她怎能不欣喜!
牧锦有点心酸,硬是塞了一个鸡腿到她嘴里,“妈,你就吃吧。
放心,只要愿意,赚钱的方法多的是!
以后咱们想吃什么吃什么,还可以吃一碗倒一碗!”
“你这孩子!”
林晓兰噗的笑了,她咬了一口鸡腿,敲敲牧锦的脑袋,“说什么吃一碗倒一碗呢,浪费粮食可耻知道吗!”
“哈哈哈,说个笑话嘛。”
母女两个在路上就把鸡腿吃完了,林晓兰本来还想让,牧锦坚持不肯,她只好怀着对魏刚淡淡的歉意,吃掉了这个鸡腿。
若是牧锦知道她心中所想,只怕会长叹一声。
这个女人,上辈子、这辈子排在第一的永远是老公,第二是女儿,最后才是她自己。
牧锦记得,前世她与魏熙然身份互换之后,魏熙然只回到贫民区看望了生父生母一次,而且还没走到楼下就被街巷的肮脏和混乱吓坏了,跑回牧家,哭着求牧夫人不要赶走她。
到底是从小养大的孩子,牧夫人心软了,就仍然让她在牧家住着。
林晓兰和魏刚想要见见魏熙然,魏熙然却从来都是推三阻四,甚至压根就没想过要为自己生父生母做些什么,更可恶的是,她甚至竭力想要摆脱他们,摆脱自己真正的身份。
那时牧锦也过得一团糟,刚回到家没多久,就碰上了家里生意决策上的失误,为了与交好的路家保持更好更长久的合作势头,家里安排她嫁给了根本瞧不上她的路家少爷。
牧锦在牧家几乎还没住热乎就嫁到了路家,公公性子冷淡,婆婆尖酸刻薄,老公更是讨厌她,他们不愿意让牧锦与魏刚夫妻保持联系,怕败坏名声。
因而牧锦只能偷偷摸摸送钱和东西给林晓兰,改善他们的生活。
然而,她的工作被家里强制停止,牧家和路家又都没想过给她钱花,她把之前工作的积蓄全给了林晓兰后,直弄得自己囊中羞涩、苦不堪言。
最可怜的时候,路家的一个佣人兜里的钱,恐怕都比她这个少奶奶多。
那个阶层的夫人小姐都是要交际的,东家宴请西家盛会,牧锦穿着同一件礼服去了三个场合,这件事更成为安市豪门名媛和千金之中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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