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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费解的是,星期天晚上图书馆点关门,从奇蕊·荞的借书记录看,点以前她应该在图书馆内。
由此说来,凶手在作案之前和被害者交谈了一个多小时?或是佯装修车磨蹭了半天,以拖延时间等到图书馆周围的人都走掉?
更令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宗凶杀案的动机既非强x亦非抢劫。
奇蕊·荞依然穿着完好,衣裤都没有被撕破或掀开,法医验尸的结果也没发现任何性行为的痕迹。
尸体身边的手提包里,奇蕊·荞的各类证件原封不动,此外还有不到一美元的现金。
而且警方也认为,一般的抢劫犯不会费那么大的劲先把车给弄坏,再坐等数小时。
再说一个在图书馆里用功的学生也不是理想的抢劫对象。
几天后,在奇蕊·荞·贝茨的葬礼上,警方严密注视到场的每个人的举动,以图看出某些破绽或找到什么线索,但最终还是和那位悲痛欲绝的老父亲一样,不明白贝茨小姐为何会死于非命。
过了差不多整整一个月,年月日,利维赛警署和当地一家报纸《利维赛创业者》分别收到一封同样内容、长达数页的匿名信。
写信的人看来非常聪明,他大概是将不下十页复写纸叠在一起,在一台打字机上打好信后,从中间抽出两张寄出,所以警方只能猜测他所使用的是手提式皇冠牌打字机,而无法推断具体型号。
其铅字模或为匹卡式,或为埃立特式。
白纸,质地比较粗糙,纸宽英寸,上下部分均被撕掉,使其呈大致的方形。
信是从一个偏远的乡间邮筒寄出的,信封上没贴邮票,也没有回邮地址。
整封信从头至尾全用大写字母,其内容既陈述了足够详尽的细节以证实其可信度,又避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使警方有可能寻踪追查出写信人。
信的全文如下:
??
我的自白
她曾是那样的年轻美丽,但如今已被摧残致死。
她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无数的不眠之夜,我躺在黑暗中想象着我的下一个牺牲品。
抑或是那位某家店铺旁的小保姆,披着一头漂亮的金发,在每天晚上点左右走过一条漆黑的小巷。
抑或是那位身材匀称皮肤微黑的蓝眼睛女郎,在中学时期曾拒绝过我与她约会的邀请。
抑或是别的哪位姑娘。
但不管是谁,我都将割下她的女性器官向全城的人们展示。
所以我告诫诸位,别让我轻易得手,保护好你们的妻子、女儿和姐妹,让她们远离街巷。
贝茨小姐是一个傻瓜,她像一只羔羊走向屠夫,甚至没有任何的挣扎反抗。
我先切断了她车上配电线圈的中线,然后坐在图书馆里等她。
在她离开图书馆后约两分钟,我也相跟着离开了。
那时候,那辆大众轿车的电池肯定已经死掉。
我主动上前提供帮助,她非常乐意地接受了。
我告诉她我的车就停在下面的街道,何不让我送她回家。
当我们远离图书馆时,我说,差不多是时候了,她问:“是什么时候?”
我说,是你该死的时候了。
我从背后扼住她的脖子,一只手捂严她的嘴,另一只手握着一把短刀直取她的咽喉。
她一动不动,顺从地听任我摆布。
她的ru房在我的手掌中温暖而坚挺。
但当时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她必须为她这么多年来对我的冷淡和拒绝付出代价。
她死得异常痛苦。
当我掐住她脖子令她窒息时,她的全身不停地痉挛、抽搐,两片嘴唇扭曲得变了形。
她发出了一声号叫,我在她的头上踢了一脚让她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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