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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刚烧开,余粥往里面倒白酒去腥,煮肥肠。
他笑道:“行啊,会削土豆吗?”
“会,我什么都会干,之前我一个人养一大家子呢。”
说着,小蝶自觉地跑到姜烈渊旁边,和她一起削土豆。
在这几年很流行一种吃法,葱卷大肠。
因为太贵了余粥没舍得买,队友买了根分给大家尝尝,余粥才吃到。
说实话队友买的那家并不好吃,葱干巴巴的,肥肠比糯米纸都要薄。
余粥很庆幸自己没有买,有这钱都可以买堆花卷吃十天半个月了。
既然老天给了自己重来的机会,那他首先要豪气地宴请自己,将在现实没吃过的东西,都吃一遍!
*
小蝶和姜烈渊都蹲在地上削土豆,她一直盯着姜烈渊侧脸。
姜烈渊被女孩扑闪的大眼睛盯得尴尬,没话找话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小蝶。”
“你多大了?”
“一十有三。”
姜烈渊不禁蹙眉,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待着?
小蝶面容稚嫩,但看上去比一十有三还要小,头发软软的泛黄,脸几乎还没姜烈渊掌心大。
因为过度消瘦小蝶眼睛格外大,她看出来了姜烈渊想问什么,不在乎道:“我爹把我卖给王姐,王姐教我弹琵琶和作舞,从不让我跟臭男人接触。”
姜烈渊的眉头舒缓了些,但心中还是泛着苦涩。
他先前之所以在丧尸小说干得风生水起,是因为任务简单粗暴,扛着枪.支.弹.药瞄准爆.头即可,溅在身上的血液都是冷冰冰的。
可以说,能动手绝不动口。
而换了本书,特别是种田这种看似没有任何危险的生活,对于姜烈渊来说才是真正的挑战。
他要接触更复杂人性。
有余粥这样温柔强大的夫郎,还有潘玉龙那死不足惜的恶棍,更多的则是特殊的时代背景下,那特殊的人性。
忽然,一段香脆焦色的肥肠包裹着翠绿色的青葱打破了姜烈渊的内耗。
余粥也蹲下身,融入他们的聊天,笑得眼眸弯弯道:“谁先尝?”
小蝶:“我我我!”
“不嫌弃是肉葫芦了?”
余粥打趣道。
女孩就这余粥夹筷子的手,嗷呜一口吞下,意外的美味令她眼前一亮:“这还是肉葫芦吗,好吃!”
肥肠过白酒炖煮,煮得烂乎乎的,香浓软糯;
再将里面塞上甜辣的小青葱,既解了油腻,也使得口味更有层次感。
重要的是,肥肠上除了辣椒之外,还有孜然。
余粥单手托腮,温声道:“以后生意好起来了,你就当小二帮忙如何,不用再回到你爹身边了。”
姜烈渊望见他侧脸,方才的内耗仿佛被金色的阳光冲散。
算了,人性再怎么复杂,他不是还有余粥嘛。
他的小太阳。
*
常年泡在温柔乡的乌镇可发生了惊天骇闻!
一是镇子上来了个土豆“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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