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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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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梅陇到永安,商遥终于深刻体会到了“跋山涉水”

“不远千里”

的艰辛,更别说她们两个柔弱女子,又拥有不俗的容貌,就如同深夜里怀揣着无价珍宝走在盗匪时常出没的丛林里一样危险。

未免别人觊觎,只有乔装成男子,保持蓬首垢面,虽邋遢,但胜在安全。

真真是个中滋味,一言难尽。

以前的铃铛也是养在深闺,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比商遥多的是韧性,两人一路扶携着边走边打听,用了半个多月才抵达永安城。

一路艰辛的同时,商遥又佩服起自己的先见之明来,幸亏把头发剪掉了,没有公主命就不要留公主的发。

她打理不好也没时间打理,光头多好。

商遥激动得想哭。

这半个多月来风餐露宿,路上所见尽是断壁残垣,风沙荒地,再看看眼前像山一样巍峨的永安城,简直云泥之别。

凉国的梅陇城固然大气恢宏,但同永安城一比,呃,略显得简陋了。

铃铛打算回到家乡,一来让徐明的尸骨落叶归根,二来她叔叔在南方的齐国为官,可以投靠。

商遥并不想随铃铛一起去,一来她身份敏感,不想连累别人。

二来,寄人篱下也不方便。

铃铛也觉得有道理,遂不再坚持。

两人不得不分道扬镳。

商遥格外的失落,天下果然没有不散的宴席,许多人在她生命里来来去去,幸好,狸奴还在身边。

送走铃铛后,商遥决定在永安买套民宅,但寸土寸金的永安城……想想略肉疼。

为了节省开支,她在位于永安城西南角的白衣巷购置了一套普通的民宅,白衣代指平民,住在这里的自然都是平民,当然也有个别例外的。

而白衣巷的隔壁是胭脂巷,顾名思义就是寻花问柳的地方,因着这个原因,一般人家都不愿意住在这里,但是房子便宜啊。

商遥买的这间宅子一进院落,三间屋子。

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

之后又到集市上买齐全生活用品,这便在永安城安顿下来。

接下来就该想办法谋生了。

虽然她现在还有余财,不奢侈的话撑上个三年五载应该不是问题,但总不能坐吃山空。

但是她能做什么呢?她大学学的是汉语言文学,除了文言文能读懂一些,好像也没什么别的技能了?抓破了头皮也想不出来自己能做些什么,便暂且将此事搁置一边,又重新拾起书本来,首先她得把字练好。

虽说这时代风气尚算开放,但一个女子抛头露面并不合适,所以商遥仍是扮作男子。

纶巾束发,青衫罩身,再戴上假发,用帽子一压,俨然一个翩翩少年郎。

拜这个时代所赐,男子也喜好熏衣剃面,傅粉施朱,娇气堪比女子。

商遥看上去就像是十三四岁唇红齿白的俊秀少年。

当然,商遥打量着镜中的自己,更像漫画书里所画的小受。

即使商遥的男装扮相看着十分文弱俊秀,但也比恢复女儿身来得安全,不过,商遥有些踟蹰,她担心自己过分漂亮的脸引起别人的怀疑,但也不能因噎废食,她努力让自己适应这里,一步一步试探着走出家门,旁人见到她除了惊艳之外,还会来上这么一句:“俊是俊,就是比长乐侯还逊色一些。”

商遥:“……”

黛妃的姿容已是难觅的绝色了,那个传说中的长乐侯竟然还艳压黛妃一分?商遥本能反应这位长乐侯同她一样女扮男装。

商遥被勾起好奇心,将长乐侯的事迹当成奇闻异事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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