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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喜欢,所以珍惜。
应该是非常非常喜欢,比喜欢自己还要更喜欢她一点。
喜欢到在面对生死之际,他还只努力想着怎么能让她活下去。
那时他是想着一定会死的,那么,最起码让她活下来。
他深知,这许多美妙的事情,只有活下来才能感觉到,而一旦死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自此之后,他感受不到的那些好,却希望她都能享受到。
应该是非常非常珍惜,比珍惜自己还要更珍惜她一点。
如他这般走在刀尖上的人,在享受这种刺激的同时,他也无比珍惜着自己的命。
但是,比起她来说,这些都要更轻一点。
在这江湖之上,兄弟情谊是最重的,毕竟俗话有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
姬冰雁也确实曾为了朋友两肋插刀,连命都差点赔上——若是死在石观音手里,他便已经是赔上自己的命了吧?
但是姬冰雁往往不走寻常路。
除了楚留香、胡铁花两人之流,他也没什么更好的兄弟了。
为这两人,送了命他也确实不会说二话。
但在最生死的关头,他想着的却是保住于凛凛,但却不曾想过要保全胡铁花。
他选择了女人,舍弃了兄弟。
但人算却终究不如天算。
现在想想,或许万般变数皆已注定。
他注定救不下她,他注定说不出口他的感情,他注定一生留憾。
如果当初能够坦率一点该多好,可惜,再没有如果。
他若是死了还好,之后发生的这一切便都不会再知晓了。
不成想却还有个画眉鸟费尽心思来救了他们的命,也不知道是哪个在楚留香魅力下的牺牲者,毕竟他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楚留香来的——姬冰雁刻薄地想。
那时在绝境之下,姬冰雁费尽心力只想着保全下于凛凛的命,却不成想,他没死成,她却不知去了哪里。
留下来的是重新回来的苏蓉蓉,而“她”
却再无芳踪。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自在第一次去沙漠差点死去时,他就已有这样的觉悟了。
也正因为这样的觉悟,他才会成为兰州富甲一方的富豪,整个兰州若有十两银子的入账,那便有九两都是他的。
他拥有这般泼天的富贵,虽胡铁花开玩笑说他“铁公鸡”
,但在原则问题上,他向来大气得很,该丢的时候丢得很自然,烧掉自己最喜欢的马车时也全无犹豫。
对待喜欢的东西,他从来都是带不走宁可让它毁在自己手里,怎么也好过那些不知名的家伙拿走的。
但是,人怎么能和东西一样。
就像他遇见她。
若是注定她不属于他,就不该强求的。
但怎么会这样的失落,怎么会这样的遗憾。
他想,果然还是该遵从自己本心的,这么喜欢,当初就应该握在手里,也好过让她被无花之流糟蹋。
在姬冰雁再次醒来时,颇有些惊讶自己竟然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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