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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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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夜,徐正宇都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望着她一片黑暗的公寓,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烟,整夜都不得而眠。

直到天色蒙蒙亮,他才开车离开,彼时,他在心里与她轻轻道了一句,再见。

再也不见。

我的初恋。

☆、第130章壹贰〇黑道男子

在那之后,于凛凛再没见过徐正宇,不过她也并不在意。

她每周四天会去【时雨】工作,其他日子她会研究点其他有趣的东西。

人生太长,她已经习惯性地找点什么来做。

或许……也正是因为还有可做的事情,才能够不想太多地走下去吧。

音乐能够抚慰人心。

于凛凛已经很久没有任由自己沉浸在音乐里了。

最佳学习音乐的时间已经过了,最佳学习时段是三到五岁,她已经不可能在音乐这条道路上有多么专业的造诣了。

虽然徐正宇在心中曾赞叹过于凛凛的琴声可比维也纳大师的演奏,但于凛凛若是知道他的评价,只会对他的评价太高而嗤之以鼻的。

外行可能会这么以为,但内行却知道,他们之间的差距是真正的天壤之别。

不过,于凛凛也并非是想要得到什么突破性的进展,毕竟自己已经错过了最佳学习的时间,那么就一定不会有多大的成就。

但是,只要还有喜欢的心情在,这些东西总归可以聊以慰藉。

钢琴已经弹得纯熟,再进一步,也只能磨练技巧,在情感表现上反而愈发难以达成共鸣了。

可能是她现在心中波澜不惊,已经愈发难以涌起激情了吧,正因为如此,弹奏的时候,也很难与作者达成共鸣。

现在的于凛凛,已经能够更高技巧更高难度的曲子了,不过乐声里总像是缺了点什么。

大约也是为了找到这点“什么”

,于凛凛开始尝试起了其他的乐器,笛子清脆悦耳的声音她很喜欢,大约是因为练习钢琴的缘故,对于其他的乐器,上手倒是挺快的,更何况她乐感很强,学起来事半功倍,虽然还有些难度,但这也是乐趣之一。

那每次都会来听她弹琴英俊青年依旧还是每每都来捧场,每次却只是送她鲜花,也不多说些什么,也从未开口约过她,久而久之,于凛凛就无视他了。

有一次酒吧里就有人闹起事来,虽然是济州岛上档次较高的酒吧,但也总免不了多少有喝醉的人,头脑发热的情况下,再加上非富即贵,狂傲的性子,一言不合的情况总是有的。

令于凛凛有些意外的是,这酒吧也是有每月上缴保护费,是被“罩着”

的。

于凛凛当时还在弹琴,就听见酒吧里响起了酒瓶砸在地上的清脆响声,紧接着一阵喧闹吵嚷,台下黑乎乎的几个人头就拥攘一团了。

于凛凛被主管叫下台来,一脸忧色地让她先在台下等等,等事态平静了再走,免得被误伤。

紧接着主管就侧过头命令一旁的服务生,“快给哲锡哥打电话。”

于凛凛倒是无所谓,不过上班时间还没结束,既然主管叫等着,于凛凛便待在吧台边,还要了一杯果汁喝着。

没过多久,被称呼为“哲锡哥”

的男子就到了。

昏暗的酒吧灯光下,于凛凛可以看见那是个挺高大的男人,大概有一米八左右的身高,肌肉很结实,这么冷的天气,他也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黑色T恤,外面套着一件长款风衣,一进门,就将风衣脱下来丢到一边。

于凛凛就着灯光还能看见他里面的T恤衫里鼓起的肌肉,还有胳膊上张牙舞爪的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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