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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合理,咱们都有前科,大难临头各处飞好像才是最佳选项。
我甚至思考了一下懒惰主君的提议,排除掉它趁火打劫在最后关头涨价的可能性(魔鬼的常见行径),死后卖灵魂给懒惰怎么都比被买一送一委身色欲来得好。
只要解除绑定,雷歇尔是灰飞烟灭还是归属于何方,都不关我的事了。
这就是雷歇尔防备着的内容,无论出于找寻帮手考虑,还是出于他的独占欲,他都不会让我独善其身。
我抓了抓头发,避开雷歇尔看不出喜怒的注视,思考了一下人生,做出了决定。
算了吧。
我不跑了,跑了那么多年怪累的。
这一回,我选择相信雷歇尔一次。
这不是什么爱的奉献。
在爱这个问题上,雷歇尔的问题在于不明白,我的问题在于太明白。
我的脑子转得太快,心里那杆秤自主运行,权衡着爱与其他许许多多东西。
我的每一个选择都经过了大量的计算,比侏儒商人更加市侩。
与懒惰主君交易不过是债务转移,事先大概还要与雷歇尔斗智斗勇,没准同归于尽。
而如果相信雷歇尔,有一定几率我们都幸存,另一些几率我们一起被转移到某位强大存在麾下,或者我们一起魂飞魄散。
我知道雷歇尔不会让我们被色欲主君弄到手,这就够了。
既然没有自由逃脱的选项,那么在仅存的这些选择当中,与雷歇尔一起面对即将到来的命运,或者死于雷歇尔之手,都不算太坏。
我曾在最贫穷的地方挣扎求生,也曾被最富裕的贵人奉为座上宾。
我当过肆意妄为的邪恶杀手,也曾与冒险者为友行侠仗义。
我研究过形形色色的法术,见识过天涯海角的风景,遇到过各式各样的人,尝过花样繁多的美食,唱过千奇百怪的歌。
我当过盗贼、法师、游吟诗人和亲王的情人。
我爱过我危险的老师,我们在十多年的你追我逃、似成陌路后重逢,我还爱他,我得到了他。
很够本了。
在雷歇尔说“他们不是你”
的时候,或者在他问“你还会走吗”
的时候,我就这么想过:这辈子真不亏啊。
最后一周,我哪里也不去。
我会留在雷歇尔身边,听从我的本心与我自私的爱情。
第46章终局(上)
最后一周,我们过得十分忙碌。
我们在新的安全屋落脚,雷歇尔一直没有放弃尝试,将落脚点布置成一个堡垒。
他不愧是最负盛名的黑巫师,在最后一周我们甚至取得了一些进展。
假以时日,雷歇尔或许真能找出摆脱魔鬼主君的方法。
但我们只有一周时间,仿佛旅者面前关上的城门,或者交卷前没有填满的答题卷轴,来不及就是来不及。
在第六天,雷歇尔终于停了下来。
他离开实验室,回到他的房间,一头栽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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