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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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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也想去的,对不对,姐姐?”

虽然虎妹这段时间大有长进,知道刚刚的那名大夫在说她的病情,但对他的话仍然不是那么容易理解。

她对自己脸上胎记的困扰还不如他们两个,在她的记忆里,最大的心病一直是,刘八珠认为她是个怪物。

所以,她才对吴桂花如此的珍视。

因为在她的眼里,这个孩子同其他人一样,再平常不过。

应卓看了吴桂花一眼,两个人平静地掠过她脸上那些骇人的黄斑,吴桂花给她戴上一顶帷帽,笑着拉住她:“别着急,想去这不就带你去了吗?把衣裳穿好穿整齐了,这才漂亮嘛。”

她温声安慰着急燥燥的小姑娘,将她的衣襟拉整齐,任她挽着自己的手,像头壮实的小象一样在她身边又跳又叫:“漂亮,姐姐我插那朵花漂不漂亮?”

“那你自己去插不就知道了吗?”

“不要,要姐姐给我插。”

“行了,给你插,不许装哭。

多大的人了,再哭鼻子就不漂亮了……”

她絮叨着把突然爱俏的小姑娘推出门外没走两步,忽然转身问他:“你怎么不走?”

“就来。”

应卓微笑着提步,在走出小院之前,鬼使神差地,他也回身看了一眼:月亮将地上两条细长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侧了侧肩头,悄悄站近半步,那两条细长的影子便倏忽一下,被合成了胖胖的一条。

第44章

吴桂花脚下站立的这座城市叫东京城,这是一座她所见过的,色彩最绚烂,最缤纷的城市。

在转出小院所在的巷子,走入邻街街市的那一瞬间,吴桂花甚至无法形容她所看到的美丽。

街市里挤挤挨挨,到处是售卖河灯和小吃的地方。

诚然,吴桂花上辈子托儿女的福去过很多大城市,城市里随意一排霓虹灯,甚至一座广告灯牌都只会比这一排晕黄简陋的河灯斑斓美丽一百倍。

可那不是她的年代,那也不是她的城市。

她的年代是板板正正的刘胡兰头,是宽大肥厚的蓝灰大褂,是旧白色的劳保手套,最多一身红色的布拉吉。

那身柱子哥送她的,说是花了一个月津贴的,艳艳的布拉吉,她只穿过一次就被收了起来,因为她是寡妇。

山村里,寡妇穿得太艳,总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她的青春只有繁重的劳动,日渐粗糙的手掌和晒红发黑的皮肤,以及随同这些附赠而来的市侩精刮。

仙女做不了养大四个孩子的寡妇。

当她终于可以歇一口气,有足够的时间欣赏美丽的山河和城市时,她挺直的脊背早已打弯,她清澈俏丽的眼睛缩成了两粒黑色的小扣子,她光洁的皮肤和顺滑的黑色长头发跟柱子哥一样,永远留在了那张黑白的相片中。

她的美丽好像还没来得及完全绽放,就已经凋谢。

而现在,她穿着大红曳地的长裙子,头上簪着浅紫色的小菊花,左边是微笑的柱子哥(?),右边是小象一样欢实的虎妹,用这双流淌着活水的黑眼睛打开了对这个世界的新认识。

那边黄衣裳红绶带的是兔儿爷,这里淡樱色透橙光的是八个角的薄纱河灯,那儿还有个戴紫蝴蝶的小姑娘……

她的眼睛不再因生出白翳而浑浊,她的灵魂不用被困在日渐老朽的身体里腐烂。

这一刻,她,她找不到任何话来赞美生活给她的馈赠。

这是一座她从没见过的城市,这所有的景致她都只在古画里见过,而现在,它们却落在她的眼睛里,活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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